湖北省11个地区和部门率先实施“阳光政务”
来源:湖北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湖北日报(记者刘娜、实习生吴丹丹、通讯员江滨)20日从省级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汇报会上获悉,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工商局、襄樊市、汉川市、京山县等11个地区和部门,成为我省首批省级政务公开示范点。

据悉,示范点将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社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开除涉密信息以外的所有政务信息,实施“阳光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