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级机关要发挥法治江苏建设示范指导作用
来源:新华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22日在宁召开联席会议,回顾总结今年工作,建立完善分工协调指导机制,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江苏建设工作。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林祥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林祥国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今年以来法治江苏建设取得的成绩,同时分析存在的问题,重点对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协调指导机构如何发挥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省级机关是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组织领导机关和工作指导部门,是建设老百姓认可的法治省份的重要执行者和监督者。要按照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强化组织措施,落实分工。要建立健全整体协调、分工合作、信息互通、共谋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在事关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领域,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强力推进的工作合力。

    林祥国强调,法治江苏建设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发挥主导作用。要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办事公开力度,大力推行电子政务、网上审批办案和实时监控,逐步建立健全教育、预防、监督、奖惩并重的执法工作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两项重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大法治江苏的新闻宣传力度。

    林祥国要求省级机关积极参与和指导“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创建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视和加强本系统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法治建设,推动县级部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基层执法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找准基层执法制度中的漏洞,指导基层单位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要加强对基层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和管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提高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