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兴武 本报通讯员 杜 慧 金 晖 何立超 发布时间:2006-12-26 09:15:20
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委的关心与支持下,雨花台区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近三年来,他们先后获得全国法院文明窗口单位、全国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近20项荣誉。面对这些荣誉,雨花台区法院院长陈玉贵说,区委的关心与支持是法院建设的坚强后盾。
政治上给予关心
不久前,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一份《关于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实施意见》呈送到区委书记王建华的案桌上,王建华在审阅该《意见》后作出批示。之后,区委又将这份《意见》转发至各党(工)委、区级机关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为法院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推动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这样对待法院的报告,雨花台区委今年已有两次。王建华说,法治建设是地区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重视、支持人民法院建设,是党委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近几年来,雨花台区委每年都要专门召开两次常委会,听取法院工作情况的汇报。区委领导经常到法院调研,仅今年,王建华就到法院听取工作汇报4次,区委主要领导先后4次对法院工作作出批示。年初,区委领导还作出决定,将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提高案件执行到位率列入“全区法治建设十件大事”之列。
雨花台区委还十分重视法院队伍的建设。区委领导每年都到法院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党纪党风教育和廉政教育,对法院各阶段思想教育的重点提出要求。王建华还亲自为法院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行宣讲动员,针对法官的思想现状,提出要在法院广泛开展谈心活动的工作意见。几年来,雨花台区法院没有发生一起严重违法违纪的现象。
对法官的切身利益,雨花台区委也十分关心,他们在编制上对法院实行倾斜,对法官职级的晋升优先考虑。在区委的支持下,雨花台法院在全市第一家解决了审管办编制,优先解决了执行局职级高配问题。
工作上积极支持
2005年1月,在南京地铁小行站建设过程中,几十户居民因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拒不搬迁。有关部门虽然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但仍无结果,他们便向法院提出了非诉执行申请。
地铁建设是“十运”的重点工程,这几栋楼如不按期拆除,势必影响地铁的建设,进而影响“十运”。法院在深入调查后,将有关困难向区委作了汇报。区委领导与法官一同研究执行方案,还亲自到现场对居民进行说服教育,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当日就完成了拆除工作。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此,雨花台区委专门成立了执行案件协调领导小组,成立由法院及各街道共同组成的执行工作联系点,区委领导担任组长,具体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骨头”案件。为了进一步缓解法院“执行难”,区委、区政府牵头召开了全区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全区各级领导要关心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严禁利用职权干扰法院办案。一年来,雨花台区法院共清理出积案1255件,执结942件,案件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针对一些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率高、行政执法不够规范的情况,雨花台法院向区政府提出司法建议。对此,王建华作出批示,将该司法建议转发给全区机关、街道办事处,要求对照差距进行整改。同时,区政府又专门组织召开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研讨会,围绕行政执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讨论。在此基础上,区政府又制定了《雨花台区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雨花台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方法》和《雨花台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了全区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物质上提供保障
时间倒流到1998年,雨花台区委针对法院审判用房较为紧张的实际,将法院审判大楼建设列为当年十大工作任务之一,在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拨款1000多万元,建成了5000平方米的审判大楼。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院原有的审判大楼已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针对这一情况,2005年,雨花台区委又将法院“两庭”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规划,按照最高法院“两庭”建设的标准,将法院审判大楼面积扩建到12000平方米,这项建设费用全部由区政府出,这个工程可望在2007年5月正式交付使用。
雨花台区委领导认为,改善法院审判工作条件,是加强法院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他们提出按照从优确保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据实安排业务经费、集中解决专项经费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法院物质保障的力度。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已陆续将法院的科技化法庭建设、执行救助基金、法律援助补助经费、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补助等,列入区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范围,并拨付专项资金。在财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区政府对法院的经费投入不减反增,一年比一年提高。从2003年至今,区政府对法院的经费投入以每年20%以上的比例递增。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雨花台区法院完成了网上立案、电子签章等信息化建设,建立了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厅、图书室、运动场等配套活动场所,整修了职工食堂,有效改善了法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营造法治环境 促进经济发展
中共南京市雨花台区区委书记 王建华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治是根本保障。
和谐社会内涵丰富,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但都离不开法治。比如,民主离不开法治,没有法治的保障,民主就是一句空话。公平离不开法治,无论是权利的公平还是机会的公平,无论是规则的公平还是结果的公平,都需要法治的保障。诚信离不开法治,没有法治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社会诚信体系与诚信之心就无法真正培养起来。安定离不开法治,没有法治的强制约束,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安定的社会生活秩序就建立不起来。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也离不开法治,没有完善的环保法规和严格的执法,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就会落空。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强法治建设。当前,正处在新一轮改革发展关键时期,一方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也进入一个矛盾多发期,依法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平衡各方利益是我们的重要任务。
雨花台地区是南京的南大门,正处在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中,我们把加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来抓。法院的工作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法院各方面的建设,努力使区法院早日跨入全国先进基层法院行列。
雨花台区法院荣誉档案
雨花台区法院先后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文明窗口单位、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江苏省高级法院评为司法警察工作标准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法院授予创安工作先进集体、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等。一人荣获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两人荣获南京市第二届十佳法官称号。
雨花台区法院于2002年4月24日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合议庭。该合议庭成立以来,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法院的专业化审判模式改革积累了经验。雨花台区法院立案庭是一个有着光荣传统的团队,先后获得“全国百家立案信访工作文明窗口”、“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雨花台区法院执行局是一支能打硬仗的队伍,多次完成省市法院指定执行的多年无法执行的行政案件,其执行流程管理等改革经验在全省法院系统得到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