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还须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完善
来源:光明网 更新时间:2008-03-14

 

  近日,国新办主任蔡武在新年招待会上表示,2007年中国政府将继续推进新闻发布制度,向世界展示一个致力于建设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中国。(新京报12月20日)

  我国政府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是1983年开始建立的,从国务院发文到现在有20多年的时间。可以说,新闻发言人制度制度的建立是中国改革开放、社会经济
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进步。

  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保证了媒体和群众的知情权,为公众提供了宽敞、可靠的信息来源渠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营造了权威、公开、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发言人通过定期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向媒体发表评述和接受采访等方式,把政府的重点政策措施、主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背景等相关问题进行发布。公众可以即使地听到来自政府的声音,了解政府工作的进展情况,澄清突发时间的前因后果以及对一些问题的态度和看法。尤其是突发事件及时向媒体通过披露,减少各种猜测、小道消息、讹传和谣言,避免动荡,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效果。

  同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还有助与促进领导方式的转变和执政能力的提高。建立这项制度的目的在于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而掌握全面、真实、有效的信息,是决策的前提。在决策过程中,如果领导闭门造车,或仅凭经验作决策,而对群众的要求、愿望,对实际的情况不去调查研究,这种情况下的决策缺乏科学性。如果公众对政府的决策过程和结果一无所知或一知半解,这种情况做出的决策由于缺乏群众的支持、认同和有效监督而影响决策的质量,进而影响决策的执行和实施。

  然而,一项针对6个大中城市常住居民的调查显示,市民对于省长工作与本人情况的认知度不如市长,近七成受访者无法正确说出省长姓名。其中,公众对于行政首长“为政是否清廉”这个问题知道最少。近7成受访者说错省长姓名,这不能不说我相关方面工作的失误,同时也暴露出我过政务透明度不高这一严重的现实。

  这些大量存在着的“知情权缺失”、“信息不畅”、及新闻发言人变成“新闻官”的现象,充分说明我国的政务公开制度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现在还缺乏规范性的指导和要求。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同时,没有一套明确的法律规定。新闻发言人制度从根本上设计的是公众的知情权和社会民主政治建设,在法律不健全的情况下,这个制度本身就有很大的漏洞。新闻发言人在什么情况下发言,发什么言,怎么发言,对谁发言,发言的后果如何担当,对于这些都没有明确的法律上的规定。有的只是不成文的要求,大多停留在口头上,入伙具体到实施的过程中,无法可依。

  所以,在笔者看来,只有建立了相关严格可行的法律法规,只有当政府的管理体制和工作只能都得到了根本改善,政府的工作才能高小、务实,政府才能真正做到忧民所忧、思民所思,新闻发言人制度也才能更加有效地实行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