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人民检察院走信息化应用之路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构建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是检察机关开展信息化建设的初衷,也是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手段。

信息化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因此,如何通过信息化建设推动检察事业发展、解决检察工作难题,成了各级检察机关研究的课题和努力的方向。我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和实践“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在充分理解建立“三位一体”管理机制深刻内涵的同时,不断增强对“业务建设是中心、队伍建设是根本、信息化建设是保障”三者之间关系的认识。通过办案流程化管理和全程监督,达到规范办案程序,增强办案透明度,提高办案工作质量与效率的目的。

我院在通过利用网上举报等专项网络应用,拓宽检察机关发现职务犯罪途径的同时,还逐步建立了与公安、监狱、工商、税务、电信等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快速收集和调用检察工作需要的各种信息资源。此外,我们还利用互联网推进检务公开,在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并通过局域网和专线网实现办公、办文、办事的程序流转,干部管理和目标量化考核,实现了网上政治思想工作、机关党建和干警的远程培训。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院通过信息化提升了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的水平,已走出了一条适应基层检察工作需求和发展的信息化应用之路,解决了部分使用传统手段不能做到或难以做好的问题。(作者系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