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加强电子监察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来源:内蒙古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一、切实提高对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是在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广电子政务、转变政府职能的大背景下产生、发展的。近期,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联合下文,明确要求各地要积极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抓住了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特点,规范了行政审批的条件、时限、内容和流程,确保了行政行为的公开透明。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提高行政监察效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自治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各地区、各部门的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建设,是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的平台和载体,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与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建设是密不可分的。自治区政府对行政监察工作非常重视,2006年2月份,自治区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作出了在全区开展运用网络技术强化行政监管工作的决定,责成自治区监察厅、信息化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开展这项工作。监察厅、信息化办公室、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单位,就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规划、立项、经费等问题多次协调、论证,经大量基础调研,起草了工作方案、实施意见和规划。监察厅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锡林郭勒盟、国土资源厅、商务厅开展运用网络技术强化行政监管试点工作。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经过2年的努力,将建成以自治区本级为中心的集中共享式的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实现电子技术对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盟市、旗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行政监管,使行政权力的行使逐步做到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三、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要立足实际,抓住关键。我区的电子政务工作,特别是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要充分利用自治区现有的电子政务平台、网络环境和资源,适当加以技术改造和配备必要的设备。自治区政府已决定建立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中心建成后,自治区各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以及其他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项目将纳入中心集中受理和办理。各部门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紧时间对所拥有的各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进一步清理审核,尽快把行政审批事项逐步纳入电子政务平台,进行网上审批。

  (作者系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