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电子政务平台招标(2.6)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07-01-18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06-ZB321。

  2.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南沙数据中心和电子政务平台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301。

  4.招标内容:

  1)数据中心和电子政务应用平台系统总体设计;数据中心和电子政务应用平台总体设计必须包含数据采集平台、数据综合应用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资源管理平台等内容;

  2)规划和设计数据中心标准。包括数据编码标准、数据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等;其中一期要制定各职能局业务数据采集标准;

  3)建立数据采集平台,数据采集平台包括政务元数据管理规范、数据质量管理和ETL。元数据管理规范定义了数据标准,数据质量管理定义了数据质量管理规范,ETL包括了数据的抽取、转换和加载。其中最为关键的步骤是转换,涉及到数据格式、内容转换和数据清洗,运算量较大,实现比较复杂;

  4)以自然人、法人基础数据、社保数据、医保数据、民政数据、计生数据、婚姻登记数据、统计数据、经济数据、政府公文数据、规划和国土数据、农业数据、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国税地税等垂直部门的数据为南沙政务基础数据。通过数据采集平台实现基础数据的入库和分类,并以此作为未来南沙区政府四大数据库的基础;

  5)基于中心数据库,采用数据仓库技术架构,建立综合数据应用平台,实现政府信息的查询、分析和挖掘应用;

  6)实现一期应用的信息发布服务,提供对内、对外信息发布服务。需要和南沙现有的对内、对外信息门户系统进行集成;

  7)数据中心平台/数据仓库系统一期的软件产品购买和开发工具的提供;

  8)数据中心主机数据库服务器的采购。

  5.项目实施地点: 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指定地点。

  6.项目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12个月,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工作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3个月。

  7.对投标人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

  7.1.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7.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有关部门核准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

  7.3.投标人必须具有典型数据仓库解决方案的商务智能决策分析系统(亦称为BI系统、数据仓库系统、数据中心等)开发经验,提供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7.4.投标人必须具有不少于30名技术人员的服务队伍。

  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07年1月16日起(公休节假日除外);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路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1楼。

  10.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7年2月6日上午9:30时。

  12.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路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第三会议室。

  13.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田路1号;电话:84986599。

  14.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路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 020-38825650

  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020-38825517

  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020-38825015

  查询招标结果:020-38825610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15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