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市场机制的基本法律立法太慢
来源:视野周刊 更新时间:2012-04-14

 

  

吴敬琏:市场机制的基本法律立法太慢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

  2007年1月24日,由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上海市浙江商会和北京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共同举办的2007京、沪、浙知名民营科技企业家座谈会在北京皇苑大酒店举行,主题为和谐、合作、创新、发展。以下为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作题为《中国企业如何应对挑战》的主题演讲精彩观点:

  除了企业自身的努力,有一个怎么为企业的创新、构建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的问题。应该说现在企业提高竞争力面临的环境不是那么很好,有些方面需要前社会共同努力,首先是政府,还有我们的商会,像工商联,来把这个环境搞好。

  现在我觉得有几个方面是特别值得注意的:

  第一个问题,建设市场制度。特别是金融市场的问题,今天报上登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开会讨论了金融的发展和改革,我不知道具体的内容是怎样,那个里面讲的比较抽象。从各地的情况来看,金融系统的薄弱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我们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都看到一些非常好的创新的苗头,但是这些企业的发展还是很慢的。这中间有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金融机构。相对比而言,凡是风险投资进入的比较多、工作比较好,还有私募基金进入的比较多、工作比较好的,企业当他具有某种竞争力的时候可以发展的非常快,我们可以看到很多这样的例子,但是这方面显得特别薄弱。当然其他方面没有形成的还很多,我就不一一说了。

  第二个问题,法治问题。我们要建设一个法治基础上的市场经济,就有两个问题了,一个是立法问题,一个是执法问题。首先说立法,立法虽然有些进展,但是总觉得立法太慢。《行政许可法》,应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律,国务院也非常重视,但是执行起来耗量并不得力。按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过去已有的行政许可,除了一百几十项之外都已经作废了,但是实际上现在新设立的行政许可多得是。第二个是《物权法》,这是一个市场依据的基本法律,竟然有这样的曲折,叫人难以设想。今年三月大概可望通过,但是前两天有一些教授解释,最后的审议把一些重要的东西为了避免争论,还是拿掉了。

  最近通过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就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个条例也是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三届努力,现在总算原则通过了。就是这些市场机制的基本法律立法太慢,而且有一些意识形态的障碍,甚至在我看来是挺奇怪的,这种障碍居然有那么大的阻力。我不是说不能发表意见,有的教授认为伪宪,甚至觉得这个法律是不能通过的,这是一个权利,他可以发表,但是我们的立法机关应该有一个主张吧。

  另外就是执法,执法比立法的问题好像还要大一些,司法的地方化这类问题。还有一些行政性执法,当然那个任意性就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