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消防支全面推进警务公开
来源:中国消防在线 更新时间:2012-04-13

    1月31日,钦州市政府机关效能办检查工作组莅临钦州市消防支队检查消防部门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对消防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执行《行政审批受理回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组高度肯定了钦州市消防支队2006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当天下午,钦州市机关效能办检查工作组一行来到钦州市消防支队后,在消防支队蓝冠勇政委、杨立创副支队长等陪同下,首先检查了解消防业务受理流程、参观消防业务信息系统的办公自动化演示,随后座谈听取消防支队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对相关档案资料进行了仔细地检查,钦州支队杨立创副支队长向检查组一行作了情况汇报。

    2006年,钦州市消防支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警务公开,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机关效能建设得到了加强,支队工作作风进一步向“廉洁、勤政、务实、高效”转变。一是支队及时召开动员会传达部署全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事宜,并结合支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过邀请党校教授授课等方式,积极开展与机关效能建设有关的专题教育,引导官兵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调动官兵参与机关效能建设的热情,使廉政、勤政、讲究办事效率、维护良好的消防执法形象成为支队官兵的共识。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消防服务体系,大大提高了消防行政效能,2004年以来,全市没有针对消防部门办事拖拉、效率低的投诉。三是全面推进警务公开,通过制定警务公开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逐步推行电子政务等完善各项服务措施,实现“阳光作业”,树立了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改善了警民关系。在2005年钦州市万人评议机关活动中,支队的执法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取得了第三类第一名的好成绩。支队防火监督处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获得了团市委颁发的“青年文明号”称号。2006年度,支队被总队评为基层建设先进单位、消防监督执法先进单位、消防宣传先进单位、执勤岗位练兵先进单位。2007年1月,支队被自治区政法委、人事厅评为“百家人民满意单位”,支队长黄远杰被评为“百名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并荣立个人二等功。四是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及保卫工作,火灾防控成效明显,全市已连续三年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2006年火灾四项指标三降一升,其中,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受伤人数分别比2005年大幅下降,为创建优秀旅游城市提供良好消防安全环境。五是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323”工作思路,把服务项目开发,促进经济发展作为己任,主动为外来投资企业及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优质消防服务,千方百计为钦州经济发展作贡献。六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用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从而使消防廉政建设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以良好的党风带动了机关作风的根本好转,有效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水平。近两年来,支队没有接到群众对腐败或廉政的人和事的投诉,未发现“吃、拿、卡、要”的现象。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一行对消防支队过去一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用“领导重视,举措得力,成效突出”一句话高度概括了消防部门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检查组人员要求钦州支队进一步完善汇报材料,争取在全市机关效能建设中作经验介绍和典型宣传。蓝冠勇政委表示,虽然支队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他代表支队全体官兵向检查组人员表决心,将继续努力认真贯彻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各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改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钦州创建优秀旅游城市,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