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2007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07年1月16日在和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2007-3-14 19:07:06
    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14日讯:

    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7年1月16日在和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李 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自和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以来,我院认真落实历次会议的决议,在区委、市检察院的领导下,主动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政治立检、业务兴检、科技强检、从严治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城区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四年来,我院在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中,努力做到了“提高六个水平、增强六种能力”:        

    一、提高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工作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不断增强

    维护社会稳定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2003年以来,我院与公安、法院紧密配合,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深入开展了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计算机网络犯罪、毒品犯罪和恶性暴力犯罪等专项斗争,一大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被依法惩处,保持了“严打”态势。四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1294件1831人,批准逮捕1245件1754人,不批准逮捕49件77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39件2564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500件2374人,不起诉41件55人,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多年来,我区一直保持着全市社会治安最好的地区之一。

    2006年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我院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门办案组,依法批捕、公诉了涉及案由7项、有51名犯罪嫌疑人的黑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受到重创,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与此同时,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四五”普法期间,通过审查案件、讲法制课、开展法律咨询、推行检务公开等活动使法制宣传工作更加深入。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命运和未来。我院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持教育重于惩罚、办案不忘维权,犯罪预防超前,矫正教育延伸的工作方针,检察机关、家庭、学校和社区相互联动,“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

    2003年,我院在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设立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办案组,“专人办专案”,捕、诉、防一体化的“未检”工作新格局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创立。四年来,经我院帮教的犯罪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为零。我院被国家综治委评为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二、提高查处职务犯罪大要案水平,推进反腐败斗争的能力不断增强

    深入查处职务犯罪,惩治腐败,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几年来,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突破能力强,办案进展快,执法无违纪,安全无事故。我院查处职务犯罪工作一直位于全市检察系统前列。

    四年来,我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64件,其中大案要案156 件,占立案总数的95.1%;百万元以上的19件,千万元以上的1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11件。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0件,其中大案要案16 件,占立案总数的80%。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坚持做到“三个不放松”:一是深挖大案要案不放松。我院先后查处了市大直沽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朱中河等人私分侵吞国有资产500余万元、市级机关干部韩从贤挪用公款100余万元、市火柴厂党委书记兼厂长张增深挪用巨额公款,南开大学原体育部主任邢纯贵借招生之机收受巨额贿赂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2006年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斗争,查办了市建设系统郑守立受贿60余万元、市卫生系统王金和受贿40余万元等重、特大案件。二是查小案带大案、抓个案挖串案不放松。我院在查处市纺织总公司干部贾德甫贪污案件中,连续作战,顺藤摸瓜,不放过蛛丝马迹,一举侦破市纺织系统所属工作人员8人贪污、受贿大案、窝案。三是办案不忘服务,以服务促发展不放松。在查办市某房地产公司李立滨贪污案件中,结合查办案件,我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该单位认真采纳我院意见,针对收费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研制开发了电子收费系统,从制度上消除了诱发犯罪的隐患。该做法在我市房管系统全面推广,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院检察建议被评为天津市“十佳检察建议”。几年来,我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初查成案率、结案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逐年提高,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不断增强

    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和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途径和职责。几年来, 我院坚持“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服务不代替,帮忙不添乱”的工作原则,结合办案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铲除、遏制腐败。2003年成立了区委领导担任主任的和平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探索建立了我区预防职务犯罪“大预防”格局的工作模式,加速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化进程。针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选择典型案例,还与区纪检委、监察局联合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展览。

    四年来,我院与市、区近150个单位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召开预防对策研讨会和联席会议30余次,深入重点企业、单位以案讲法开展个案预防30余件、系统预防3项,对5项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尤其是我院积极介入市地铁一号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预防,经过三年多“检企”共同努力,使投资78亿元的全市重点工程建设从立项开工到目前顺利运营,未发生职务犯罪案件,实现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工作目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提高诉讼监督水平,促进司法公正的能力不断增强

    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我院把依法开展法律监督与努力构建和谐城区紧密结合,通过履行监督职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严格履行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职责。四年来,我院通过刑事案件审查,开展立案监督22件,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12人,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依法提出抗诉5件。

    认真做好申诉案件复查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四年来,受理刑事申诉案件28件、人民群众来信886件,接待群众来访3230人次。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类申诉案件,坚持做到积极受理、及时分流、加强督办、认真反馈。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积极探索“首办责任制”和“一站式服务”的工作举措。工作中,坚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送温暖于人民群众困难之时,为难之际,企盼之中。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我院信访接待室多次被评为市级和全国检察系统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获市劳动模范集体称号。

    有效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四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18件。经审查向上级检察院建议和提请抗诉47件,经法院再审已改判11件。工作中,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坚决依法抗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正确的判决、裁定,努力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法律的权威。2006年,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了专题审议,对我院开展此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五、提高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检察工作水平,创新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

    科学发展观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我院始终要求全体干警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抢抓机遇,迎接挑战,思路上与时俱进,工作上持之以恒,以创新促工作调整,以创新促检察改革,以创新促事业发展。2003年以来实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在探索检察权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制约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四年来,我院直接侦查的 “三类案件”(即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不起诉和拟撤销的案件)无一例外地进入了人民监督员程序。人民监督员共对33件案件进行评议,有力地保证了检察权的干净有效运行。为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我们坚持自主创新,率先研制了《人民监督员信息管理系统》,得到高检院、市检察院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检察系统推广应用,使人民监督员工作程序更加规范,监督制约更加有力,社会各界反映良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区人大代表来我院对人民监督员工作进行视察,区人大常委会还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题审议,对我院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

    主诉检察官制度的改革,使执法更加严格,办案更加公正,一批年轻优秀公诉人脱颖而出。“备案考核”、“案件研讨”、“观摩庭考评”等一系列制度的推行,使主诉检察官的工作责任感和办理精品案件的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检察执法专业素质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几年来,在全市“十佳公诉人”评选活动中, 我院均榜上有名,团体总分始终保持前列,6人次被评为天津市“十佳”优秀公诉人,公诉科被评为天津市劳动模范集体。

    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检察业务工作保障更加有力。网上办公办案系统的应用,使检察执法更加科学、规范、高效。检务网站的建立,打开了面向社会、联系群众的窗口,使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扩大。“网上举报”、“民事行政业务受理”和“立案监督业务受理”三个举报申诉受理平台,为加强“检民”联系,尽快解决群众诉求开辟了新的渠道,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能力不断增强     

    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切实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检察队伍素质是关键。四年来,我院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需要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先后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在历次教育活动中,我院较好地克服了三种情绪,树立了三种思想。一是克服了盲目自满情绪,树立了永不停步、追求高水平的思想;二是克服了厌烦疲塌情绪,树立了自觉受教育,年年有提高的思想;三是克服了畏难松懈情绪,树立了学习教育活动与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的思想,使全体检察干警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岗位责任,明确工作定位,明确执法规范,明确办案纪律。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推进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和队伍专业化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几年来,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进行的多次百份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活动中,对我院检察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保持了100%,实现了干警违法违纪为零的目标。

    近年来,我院被高检院命名为全国检察系统人民满意的检察院、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天津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标兵单位、天津市文明机关标兵、天津市“十五”立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荣立集体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三次、三等功一次。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全院检察干警奋力拼搏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给予关心支持、大力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帮助、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委员及各界人士表示衷心地感谢!

    我院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仍清醒地看到,与形势和任务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新时期检察工作创新、改革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以及部分案件的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干警的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实现我区全面建设中心经济强区目标、构建和谐城区的重要时期,也是我院检察工作推进新发展、实现新跨越的关键阶段。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检察工作,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四个提高、五个建设”的基本工作目标,即实现法律监督能力明显提高、执法规范程度明显提高、检察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服务大局水平明显提高,不断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管理科学化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信息现代化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建设更加繁荣、文明、和谐的新和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