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售赃车被拘10日
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07-03-27

     左先生的山地车被盗。9天后他浏览网页时,一眼认出自己的自行车照片被挂在某网站“二手交易区”内。昨天,朝阳警方通报,嫌疑男子白某因涉嫌销赃,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这是北京警方首次控制利用网络销售赃车者。

  1700元捷安特不翼而飞

  左先生向朝阳警方报案称,3月13日中午,他骑一辆黑色捷安特山地自行车到红领巾桥附近一家药店买药。几分钟后,从药店出来时,却发现锁好的山地车不翼而飞。“买这辆自行车花了1700多元。”左先生介绍,他的车保养得非常好,最近新换了脚蹬,看上去像是全新的。

  当日,左先生向六里屯派出所报了案。

  车主网上发现被盗车左先生称,3月24日,他上网浏览一家发布旅行信息的网站。在这家网站的“二手交易区”里,左先生一眼认出,一张照片上的自行车正是他9天前丢失的,下边注有标价1200元。

  前日中午,六里屯派出所民警根据左先生提供的线索,在慈云寺桥下将涉嫌出售赃自行车的男子白某控制。警方介绍,白某今年27岁,家住朝阳区,在某公司上班。

  “准备骑车出去旅游,所以一直想买一辆档次高的自行车。”白某称,左先生的山地车被盗当日,他在朝阳公园附近碰上一名推着黑色捷安特山地车的男子,男子询问他要不要自行车。白某称,这辆车档次比较高,但价格比商场售价低了很多,便以950元价格买下该车。

  发帖人自称想转卖挣钱

  白某告诉民警,几天后,原想骑车旅行的他改变了主意,想把车高价倒手转卖出去,挣上一笔小钱,于是上网发出转手二手自行车的信息,标价1200元。“没想到居然会被事主认出来。”在六里屯派出所里,白某后悔不已。

  “凡在非法交易场所买车、买车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所买车辆没有合法手续的,都将被认定是‘明知赃车仍然购买’。”办案民警昨日表示。目前,白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明知是赃物而代为销售”被朝阳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