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初稿完成
来源:中国企业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国务院信息办日前透露,《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完成初稿,并已报送国务院法制办。

  国务院信息办综合组陈小筑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原则是以公开为前提,不公开为例外。目前,信息化建设在税收、工商、海关、公安等行业系统取得阶段性成果。即将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通过立法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开发,解决部门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瓶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