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政务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管理体制
来源:ECHINAGOV 更新时间:2012-04-13
 经过近20年的建设和发展,目前我国电子政务已基本具备了一些应用的条件,可以说,未来的几年,我国电子政务即将步入一个迅速发展和应用的阶段。

  决定电子政务发展阶段的主要因素有:行政、经济、社会、技术等。目前,我国的经济已进入一个高速的发展期,社会结构了技术支持也日臻完善和成熟。而行政因素则成为阻碍我国电子政务体系化建设和制度化建设的一大难题。

  由于我国是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过来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烙印还随处可见,如政府各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审批过多、行政流程不合理、政府决策科学性差、对政府行为缺乏监督等等。在这样的情况下,要迅速实现电子政务要求的“一站式”、“一体化”服务确实还存在很大困难。

  另一方面,电子政务是透明的,为公民提供服务是必须的。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部分地区,为民服务意识还不够,电子政务仅仅作为形象工程。因此造成的结果是,电子政府步履艰难,很多应用形式与内容不符:网上处理事务本身应该增加透明度、公平性,但由于现在办事讲关系,在网上的只是形式,实际操作却是在网络以外。笔者曾对国内近几百家政府网站进行过内容调研,发现一个普遍存在的共性就是真正服务于百姓的办事类栏目,几乎寥寥无几,大部分政府网站的内容还停留在国家重大(政策性)新闻信息的转载及本辖区领导的活动上。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目前我国各级地方政府网站信息化重复建设的恶性循环现象。

  现阶段需要的管理体制,应该是一个从上到下的体系化管理体制。即,中央级的管理职能机构和地方级政府的电子政务管理体制并存的结构。据悉,目前我国中央政府对电子政务的管理归口于国务院办公厅下的一个处,就目前我国的电子政务现状而言,以一个处的力量来管理和协调整个国家的电子政务建设,是远远不够的。

  而对于国家各部委和地方级政府来说,其管理和归口更是五花八门。因此,地方政府一级的电子政务管理体制应包括:协调小组、管理职能机构、各部门的专职机构几组成部分。首先,需要一个电子政务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实际体现领导建设电子政务的意图,各级领导如果不能对管理现状具有深刻的洞察力和理解,就不能在较高的层次、开阔的视野里对管理现状开展批判性、建设性反思,就只能仅仅停留在工具层面,电子政务的潜力将无从发挥,电子政务的意义也会大打折扣。各级领导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站在实现“执政为民”宗旨的层面上,有政府管理的标准和绩效意识,并落实在具体制度中。其次,电子政务管理机构应该是各级政府办公厅(室)领导兼任的行政机构。这样责权才能与现在面临的信息资源整合,与为社会提供各类服务相对应,因其行政范围涉及一级政府的各项政务,也可以使技术与政务有效的结合。如果机构负责人不是办公厅(室)领导,那跨部门工作就只有通过协调小组来实现,但往往这是一个临时机构,因此就可能事倍功半,以至不能实施到位。

  所以,在我国电子政务的体系化建设和制度化建设的现阶段,首先要认清电子政务本质。目前对于电子政务的定义很多,但大家比较认可的提法是:电子政务中的核心是“政务”、关键在“应用”,而不是“电子”,在电子政务中,“政务”是主体、是内容、是灵魂,而“电子”是手段,是为革新和改进政务服务的。在现行体制里,如果形成一个:中央政府的管理和职能机构是枢纽,各级、各部门的办公厅(室)是整个体系中的子点的树状结构,则更适合我国电子政务整个体系化建设的进程的推进,将会大大提高“网上服务型政府”的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