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06年市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商务局 更新时间:2012-04-14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06年市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京商流通字〔2005〕8号


各区县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一[2005]448号)、《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财经一[2005]412号)、《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项目银行货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一[2005]1193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商业服务业迎奥运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工作,经与市财政局研究,现将做好2006年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商业部分(以下简称市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项目。
  1、加强流通经济安全及市场体系建设项目。
  ⑴支持市场安全和调控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市场监测体系和食品安全体系建设。
  ⑵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
  ⑶支持公共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重点支持物流基地、综合物流区、专业物流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物流资源整合、第三方物流、专业物流发展和公共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及面向广大中小企业的社会化物流配送等项目。
  2、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⑴支持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以连锁经营等新兴业态为主体的居民生活必需品投放体系的建设;支持市民需要,但市场调节不到位,具有公益性的项目;鼓励发展社区商业服务业相关的项目和相配套的配送体系建设。
  ⑵支持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扶持搞活农产品流通,培育农村消费品市场,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及发展农资连锁的项目。
  3、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优化流通结构,提高流通效率项目。
  ⑴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支持企业资源整合,培育大型流通龙头企业。
  ⑵支持在全市商业流通业有示范、引导作用的项目。
  ⑶支持连锁商业发展,重点支持发展直营连锁、特许经营和自愿连锁;支持连锁企业信息化建设、物流配送中心改造等项目。
  ⑷支持传统商业升级、改造。用现代流通技术改造传统商业和老字号企业。加速流通信息化建设,鼓励建立新的经营方式和现代结算形式等项目。
  4、其他项目。
  ⑴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行业。
  ⑵支持特色商业街区、特色市场、商业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项目。
  ⑶加强区域经济协作,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项目。
  (二)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商业部分)重点支持项目。
  1、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信息、咨询等服务的综合性项目。
  2、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改造、扩建项目。
  3、开拓国际市场项目。
  4、开展特色经营和业态创新、采用新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技术提升管理水平的项目。
  5、采用现代流通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发展符合政府引导方向的便民服务类项目。
  6、推进绿色经营和绿色消费,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项目。

  二、市财政专项资金的申请程序
  根据《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凡符合市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原则和使用范围的流通企业均可申请,并按照市财政局《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京财预[2002]1831号)规定的统一文本进行申报。
  (一)市属商业企业及重点企业申请财政专项资金,由市属商业企业集团及有关企业向市商务局提交书面申请,进入市商务局项目库,由市商务局提出意见后报市财政局。
  (二)区县商业企业申请财政专项资金,由区县商务局、区县财政局共同研究,确定项目后,分别报市商务局现代流通发展处和市财政局经建一处。财政部门的审核程序按市财政局通知执行。
  (三)其他具体事项按《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项目银行货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时间安排
  (一)布置工作阶段(8月上旬)。8月上旬召开预算工作会议,市商务局向区县商务局、市属商业企业集团及有关单位布置编制2006年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和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商业部分)预算工作,并将会议内容在市财政局和市商务局网站上公布,面向社会征集项目。
  (二)各单位编制预算阶段(8月10日至9月10日)。市属商业企业及重点企业,于9月10日前向市商务局上报软盘、书面申请及有关资料2份,进入初选项目库;区县商业企业按区县商务局、区县财政局要求的时间申报项目,区县商务局、财政局于9月10日前分别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报送软盘和书面申请及有关资料2份。
  (三)市商务局编制预算阶段(9月10日至9月16日)。9月10日至9月16日市商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研究,提出初审意见,经市商务局领导研究批准后,上报市财政局。
  (四)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共同研究、论证项目,编制预算阶段(9月16日至26日)。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研究、论证各单位预算申报项目,编制2006年市财政专项资金预算。

  四、网上申报程序
  (一)项目库使用流程:
  使用Modern或ISDN及相关设备连入专网(拨号上网),使用如下电话:88515500,用户名:bjcz, 密码:bjcz_zhuanwang。
  (二)项目申报书填报要求:
  内容详实,理由充分,指标量化,如实填报。
  (三)项目库管理系统编制单位:
  久其公司,联系电话:58561199-279
  联系人:北京市财政局 查晓倩  电 话:88549954
  联系人:北京市商务局 王葆玮  电 话:65254773

  附件:1、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现行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
     2、《2006年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3、《2006年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情况表》

                           二OO五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