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茂清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 积极推动湖南信息化建设
来源:信息化建设 更新时间:2012-04-14
湖南省副省长 郑茂清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确立了“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路子”的发展思路。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又提出了实施“中部崛起”的重大战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化的发展,把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作为大力推进我省工业化进程的首选战略,把加快信息化发展作为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重要突破口。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增强推进信息化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我党第一次对科学发展观所作的高度概括。推进信息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举措。信息化的实质是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是信息成为资源的被开发、利用和积累的过程,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都把加快推进信息化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大力推进信息化,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推进信息化的重要保证。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也是信息化建设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推进信息化,必须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围绕中央和社会公众最为关心的经济结构调整、传统产业改造、“三农”问题、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政府服务、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重大问题,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坚持走中国特色的信息化道路。

  当前,我国的信息化和信息产业面临着有利的国际、国内形势。世界经济逐步回升和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全球化和全球信息化趋势快速发展,总体上有利于信息产业扩大出口、吸引外资,有利于结构调整与技术进步。从国内情况看,国家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施扩大内需、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加快中部崛起,以及优先发展信息产业等战略举措,极大地激发了社会对信息技术、网络和服务的需求。特别是随着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全面落实,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将面临更为有利的发展环境和体制环境。为此,我们一定要紧紧把握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全面加快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的发展步伐。

  全面实施《湖南省信息化条例》,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既富有开创性又具有挑战性,需要各方面、长时期坚持不懈的探索与创新。湖南省的信息化建设已经走过十多年的历程,如何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仍面临漫长的探索过程。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是我省信息化领域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为我们加强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要全面实施《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把信息化建设真正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上来。

  (一)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条例》明确了“一个领导小组决策,一个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和“统一领导、协调一致”的管理体制。近年来,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大胆探索推进全省信息化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各市州也相继对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作出了重大调整,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和发展思路。下一步,各部门、各地区一定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高效务实的管理体制作出不懈的努力。

  (二)搞好统筹协调,防止重复建设

  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统筹规划,目前我省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部门和地区盲目求大求全,重建设轻应用、重技术轻管理,资金和资源浪费相当严重。下一步,结合全省“十一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我们要切实加强信息化发展的战略研究,进一步搞好统筹协调,下决心遏制信息化建设中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被动局面。各部门、各地区在实施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明确管理责任、内容、程序,从立项审核、采购招标、工程监理、系统评测到验收评估全过程形成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方法。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作为全省信息化主管部门,更要认真履行《湖南省信息化条例》赋予的职责,与有关部门一道,从项目论证审批入手,严格把关,依法管理,从源头上彻底消除信息化建设的混乱局面。

  (三)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维护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是涉及国家利益和民族生存的头等大事,与经济安全、文化安全和国家安全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广泛重视。国信办在八省市信息化座谈会上强调,要正确处理好加快信息化发展与保障信息安全的关系,以安全保发展,在发展中求安全。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把技术手段、日常管理和应急机制结合起来,全面提高信息安全的防护的能力。要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重点保护基础网络和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系统。在技术开发、产业发展、市场推广等方面,为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做好基础性的工作。结合我省信息安全工作的实际,在这里我提几点具体的意见: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理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明确分工,共同履行信息安全管理的职责。二是逐步完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立应急响应中心和社会支援体系,建设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体系,建立数字证书认证体系,建立计算机病毒防治和社会服务体系。三是加强基础工作,加快《湖南省电子政务与公共服务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的立法进程,完善《湖南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管理规范,提高信息安全管理水平。

  (四)健全和完善信息化法规建设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信息化工作更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去年出台的《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是我省在国内率先制定的信息化综合性地方法规,标志着我省信息化法制建设取得历史性的突破。随着信息化步伐的加快,与信息化有关的法律和法规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下一步,我们要重点加快制定包括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信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信息服务市场管理、网络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全省信息化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好的法制环境。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确立了“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路子”的发展思路。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又提出了实施“中部崛起”的重大战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化的发展,把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作为大力推进我省工业化进程的首选战略,把加快信息化发展作为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重要突破口。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增强推进信息化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我党第一次对科学发展观所作的高度概括。推进信息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举措。信息化的实质是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是信息成为资源的被开发、利用和积累的过程,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都把加快推进信息化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大力推进信息化,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推进信息化的重要保证。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也是信息化建设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推进信息化,必须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围绕中央和社会公众最为关心的经济结构调整、传统产业改造、“三农”问题、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政府服务、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重大问题,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坚持走中国特色的信息化道路。

  当前,我国的信息化和信息产业面临着有利的国际、国内形势。世界经济逐步回升和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全球化和全球信息化趋势快速发展,总体上有利于信息产业扩大出口、吸引外资,有利于结构调整与技术进步。从国内情况看,国家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施扩大内需、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加快中部崛起,以及优先发展信息产业等战略举措,极大地激发了社会对信息技术、网络和服务的需求。特别是随着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全面落实,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将面临更为有利的发展环境和体制环境。为此,我们一定要紧紧把握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全面加快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的发展步伐。

  全面实施《湖南省信息化条例》,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既富有开创性又具有挑战性,需要各方面、长时期坚持不懈的探索与创新。湖南省的信息化建设已经走过十多年的历程,如何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仍面临漫长的探索过程。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是我省信息化领域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为我们加强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要全面实施《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把信息化建设真正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上来。

  (一)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条例》明确了“一个领导小组决策,一个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和“统一领导、协调一致”的管理体制。近年来,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大胆探索推进全省信息化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各市州也相继对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作出了重大调整,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和发展思路。下一步,各部门、各地区一定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高效务实的管理体制作出不懈的努力。

  (二)搞好统筹协调,防止重复建设

  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统筹规划,目前我省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部门和地区盲目求大求全,重建设轻应用、重技术轻管理,资金和资源浪费相当严重。下一步,结合全省“十一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我们要切实加强信息化发展的战略研究,进一步搞好统筹协调,下决心遏制信息化建设中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被动局面。各部门、各地区在实施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明确管理责任、内容、程序,从立项审核、采购招标、工程监理、系统评测到验收评估全过程形成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方法。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作为全省信息化主管部门,更要认真履行《湖南省信息化条例》赋予的职责,与有关部门一道,从项目论证审批入手,严格把关,依法管理,从源头上彻底消除信息化建设的混乱局面。

  (三)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维护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是涉及国家利益和民族生存的头等大事,与经济安全、文化安全和国家安全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广泛重视。国信办在八省市信息化座谈会上强调,要正确处理好加快信息化发展与保障信息安全的关系,以安全保发展,在发展中求安全。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把技术手段、日常管理和应急机制结合起来,全面提高信息安全的防护的能力。要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重点保护基础网络和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系统。在技术开发、产业发展、市场推广等方面,为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做好基础性的工作。结合我省信息安全工作的实际,在这里我提几点具体的意见: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理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明确分工,共同履行信息安全管理的职责。二是逐步完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立应急响应中心和社会支援体系,建设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体系,建立数字证书认证体系,建立计算机病毒防治和社会服务体系。三是加强基础工作,加快《湖南省电子政务与公共服务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的立法进程,完善《湖南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管理规范,提高信息安全管理水平。

  (四)健全和完善信息化法规建设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信息化工作更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去年出台的《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是我省在国内率先制定的信息化综合性地方法规,标志着我省信息化法制建设取得历史性的突破。随着信息化步伐的加快,与信息化有关的法律和法规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下一步,我们要重点加快制定包括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信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信息服务市场管理、网络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全省信息化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