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配套硬件招标公告(6.21)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07-06-20

项目名称: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数字化校园建设(一期)配套硬件设备

  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时间:2007年6月14日至6月20日(双休日除外)8:30-11:00,14:30-16:30

  资格审查时间:2007年6月21日9:00开始

  项目编号:ZC-AXJ07027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受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委托,就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数字化校园建设(一期)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接受合格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对所有报名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后,当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多于5家时,依照随机抽取原则抽取5家供应商;当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少于5家时,直接邀请其参加询价。

  询价内容: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数字化校园建设(一期)配套硬件设备,包括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磁盘存储系统、数据库服务器的磁带备份、机柜及其他等。

  合格供应商的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3)具有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4)注册资金200万人民币以上(含200万人民币);(5)近三年有3个(3个或以上)相关案例;

  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近三年3个(3个或以上)相关项目合同文本复印件;(2)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3)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文件复印件;(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带有效年检印章)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注: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证明文件的送达要求:(1)上述资料均用A4纸复印,并全部加盖公司公章后装订成壹册;(2)所有资料全部密封并在封装处加盖公章,同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在2007年6月21日9:00之前不得启封”字样;(3)送达文件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地点:中新大厦(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评标室

  本项目联系人:赵妍华

  联系人电话:(010)82273290、(010)82273286

  郑重提示: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并不会因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资质条件,而必然获得参加此次询价活动的资格,无论是否被确定为询价对象,因参加报名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请所有潜在供应商参加报名前慎重考虑。对于未入围的供应商本中心不负责通知。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0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