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提出北京建设移动城市重大项目
来源:信息化沙龙 更新时间:2008-03-15

  去年开始,我们科委提出了要在北京建设移动城市的重大项目,也提出了这么一个概念。我们有三点的基本考虑:

  第一,北京要建设创新型城市,最近北京市委十次党代会进一步明确,2010年要初步建设创新型城市,我们认为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融合发展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部分。我们北京在移动城市的建设上,在移动信息化上能够有一个非常好的应用效果,将是我们创新型城市的重要内容。所以我们把它看成是一大产业,也看成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一大应用。

  第二,我们认为北京市的信息化需要大的突破。前些年,北京市的信息化在互联网平台上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就,主要是在信息办大力的推动、组织、领导下,我们数字北京计划非常的成功,取得了很好的成就。我们认为北京的网络建设、计算机的普及率、互联网人口各方面在全国都是领先的,电子政务应用在全国也是一流的,电子商务也是一流的。但是我们同时认为基于互联网的城市信息化,我们遇到了一些发展的瓶颈,主要是应用的深化问题。我们这些应用从终端用户素质、水平和对现在信息化的实际需求上来看,我们遇到了发展的瓶颈。

  同时,在发展的过程当中,中国的移动网飞快的成长起来。两大移动网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移动网在信息化应用也逐步的深化。这张网在市场的手的作用下无形当中建立起来,普及率很高,所以我们希望利用这张无线移动的互联网,把应用深入的开展起来,能够从另外一方面促进和支持城市信息化的工作,这也是我们科委利用科技手段更好的支持、帮助信息化部门的举措。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我们认为要谋求城市信息化的新的内容。

  第三,很多软件企业发展的重要机会。软件原来大量的企业,北京有将近5000家软件企业,当然90%是小企业。我们的软件企业认识到原来的主要平台是计算机平台,在手机上都叫嵌入式软件,这个概念是不完全正确的。现在手机成为一个新的计算平台以后,它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而且它也是软件和硬件相分离的,和计算机一样的微计算机的结构。我们大量的软件企业由于计算机平台向手机平台转变,同时从技术提供到内容提供、服务提供上,我在中心的时候我们中心叫北京软件产业促进中心,后来胡主任接手以后叫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促进中心,为什么这么改?信息产业部有一个信息认定标准,软件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到全部公司销售收入的30%,但是很多公司的润色销售收入变成了广告收入,变成了信息服务收入,或者变成和电信运营的分成收入。所以我们用传统的靠软件产品销售和服务的收入,已经不是这样的产业结构了。所以我们大量的软件企业进入到了无线应用服务的市场中,所以我们认为科委应该抓住无线应用的商机,给软件企业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所以我们的相等从去年开始正式执行,得到了北京移动公司、联动公司运营商的大力支持,它是我们的平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也得到的很多软件企业的积极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