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监局推行业高管管理信息系统
来源:上海证券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本报记者 卢晓平 实习记者 叶勇  近日,北京保监局制定了《保险公司在京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管办法(试行)》,通过明示标准、明晰责任、详细记录等监管流程,丰富了高管人员后续监管措施,并与准入监管有效结合,形成了完整的分支机构高管人员监管制度框架。

  北京保监局建议,在中国保监会统一部署下,探索建立高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将高管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履职档案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并实现全国信息共享,以支持对高管人员的全程监管,切实增强对高管人员行为的约束力。

  北京保监局认为,实施履职监管既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保证,也是时间持续监管理念的客观需要,并且还是提高监管有效性的强有力措施。

  据悉,该制度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确立高管人员履职标准,对其自身素养和履职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建立高管人员履职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履职信息和不良记录;明确履职监管的措施和保障,监管机构可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管,分公司经理要按时报送年度考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重大突发事故等相关资料,并对其负责。充分体现了持续监管、系统监管和资源整合的理念。

  市场认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管人员作为总公司发展战略的执行者和分公司经营行为的实施者,既是公司治理的重要一环,也是市场行为的关键主体。在加强准入监管的同时,如何改进和加强后续履职监管,确保其勤勉尽职,是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北京保监局出台的措施是加强后续监管的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