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电子政务自查工作基本结束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08-03-15
    自4月中旬以来,我省按照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国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信息办、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全国地区电子政务发展状况调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了全省电子政务自查。日前,我省已汇总并上报了《湖南省电子政务发展状况调查表》和《湖南省电子政务发展现状调查报告》,电子政务自查工作基本结束。
    为保证自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发制作了“全省电子政务发展状况调查网上填报系统”。全省70个省直部门、14个市州、75个县市区、348个市州政务部门、398个县市区政务部门通过该系统填报了调查表。省民政厅、省劳动和社保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国税局、省烟草局、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20余个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以及湘潭、衡阳、岳阳、常德、娄底、永州、湘西自治州等市州报送了电子政务自查报告。我省人口基础数据库、企业基础数据库、政务内网、政务外网、金税工程、金盾工程等重点电子政务工程也报送了相关材料。本次自查工作中,长沙、衡阳、怀化、张家界、湘西自治州等市州组织较好,参与调查部门较多,完成任务较好。
    从填报的调查表和自查报告情况看,我省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在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务实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内网、外网纵向网络基本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取得突破性进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稳步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成效显著;“金盾”、“金农”等“金”字工程进展顺利;以省政府门户网站为枢纽,各市州、县市区门户网站及各部门政府网站为分支的全省政府网站体系基本建立;颁布实施了《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湖南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技术规范》、《湖南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应用规范》等政策文件和地方法规,我省电子政务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同时,也可以看出,我省电子政务建设尚处在初级阶段,与国家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对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性认识、电子政务应用水平和资金投入等方面还有待提高。
    由于这次调查工作时间紧,调查内容和指标多,调查难度较大,部分地区和部门在“建设与运行维护资金投入情况”和“业务系统基本情况”、“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表格填写时存在数据不全或零乱的情况,反映出各地区、各部门缺乏有关电子政务发展基础性数据的积累。从这个意义上说,开展本次检查,对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夯实电子政务工作基础具有促进作用。
    近期,我省将配合全国电子政务调查工作组对各地区、各部门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并对部分地区和部门进行现场抽查。(电子政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