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将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监管
来源:中国财经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张楠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近日规定,将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监管。改变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的倾向,加强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的全过程监管。督促政府投资工程的业主方建立健全内部监控机制,形成外部监管和内部监控的监督合力。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建设部等10部委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对政府投资工程的招投标,实行招标事项核准、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增强监管能力和效果。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将选取3个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选择本部门主管的3至5个政府投资工程,挂牌对其招投标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各省选择3至5个本省(区、市)政府投资工程,重点抽查省级重大建设项目。

  此外,国家将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该《意见》还透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招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逐步构建统一的招投标信息平台。制定和上报《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发布实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组建综合性评标专家库,逐步对现有分散的专家库进行整合,实现专家资源共享。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部门间受理和解决工程建设招投标举报投诉问题的沟通联系制度,并对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