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
来源:法制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本报北京7月20日讯记者徐伟为提高我国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和水平,公安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等4部门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 
 
这是记者今天从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我国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面临的安全威胁和安全隐患比较严重,计算机病毒传播和网络非法入侵十分猖獗,网络违法犯罪持续大幅上升,给用户造成严重损失。特别是“科技奥运”和“数字奥运”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一大亮点,网络与信息安全已经成为事关北京奥运安全的重大问题之一。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协调小组组长、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在会议上指出,此次定级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开展信息系统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为第二级以上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到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和国家有关部门受理备案后,要对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和备案情况进行审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