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要求积极推进安监系统门户网站建设
来源:陕西省安全监管局 更新时间:2008-03-15

 

    政府网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办好政府网站,有利于促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陕西省安全监管局网站借助省政府公众信息网络平台,在政务信息发布、推进政务公开、突出政务特色和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做了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收效。西安、宝鸡、咸阳、榆林、安康、商洛6个市局也开设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政务信息,增强了对外宣传及扩大交流的力度,但是网站建设不平衡,一是目前仍有一些市(区)尚未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站;二是已建立网站的没有与市政府网站链接,有的甚至在网页上找不到安监局名称;三是网页内容没有及时更新,对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共享等操作规范和程序没有形成完整的管理制度。为此,省局要求:

    一是切实加快市(区)安监门户网站建设。各市(区)局要从政务公开的高度重视网站建设,严格按照“协同共建、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加快建设进度,进一步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要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务信息,搭建与公众互动交流平台,拓宽、畅通安全生产民意的表达渠道,着重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多种在线办事服务、公益性便民服务。同时,上下级安监系统网站之间要积极主动地做好链接,逐步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使全省安监系统网站体系逐步完善。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要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的范围,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公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着力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全省各级安监网站要及时更新概况概览、机构设置、领导人简介等信息,及时公开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新闻发布会等政务信息。

    规范信息发布,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明确责任部门、公开范围及公开时限,制定信息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共享等操作性规范和程序性制度,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着力提升在线办事能力。要在网站主页显著位置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逐步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流程,整合办事项目,积极探索推行“一点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反馈”、“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等在线办理模式。按照“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模式,通过办事指引和页面链接提供“一站式”服务入口,逐步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