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局关于规划行政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
来源:重庆市规划局 更新时间:2014-05-30
一、政务公开的基本情况
  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我局制度了《重庆市规划局规划、测绘管理公示暂行规定》、《重庆市规划局规划、测绘管理事项公开征询意见暂行规定》和《重庆市规划局行政许可听证暂行规定》,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制定了《重庆市规划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重庆市规划局档案查询管理规定》,具体做法是:
  (一)对城市规划编制、规划调整作了公示规定。在编制各类城市规划过程中,我局将规划编制的依据、规划方案文本、规划方案图和有关材料等,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以发布通告的方式进行公开,或在城市中心地段、市局办公地点进行公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我局对经批准的各类规划成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外,将规划依据、规划文本及说明书等有关材料通过政府网站或“重庆规划在线”网站进行公示,并在市局和分局办公地点以触摸屏查询、窗口咨询、档案查阅等方式进行公开。
  我局对规划调整直接涉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在作出审批(审查)决定前,将调整的理由和依据、调整规划方案文本及图纸和有关材料,通过新闻媒体发布通告、信函告知利害关系人等方式,在城市中心地段、小区现场或分局办公地点进行公示,就拟调整事项广泛听取意见,对合理意见进行研究、协调、沟通,并在达成一致意见后,方作出审查(审批)决定。
  (二)对重大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作了公开征询意见的规定。我局对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作了公开征询意见的规定。将重庆大剧院、重庆科技馆、重庆图书馆和重庆美术馆方案等50多个重大规划事项提交市规委会及其专家委员会进行了审议或咨询,并将其规划设计方案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同时,先后组织召开了30多次新闻通气会,使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不断加强,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三)对被许可人申请调整规划许可内容作了公开征询意见的规定。我局对分期建设的建设项目和已预售的建设项目,在被许可人申请局部变更许可内容时,采取现场通告和发信函征求意见的方式,就拟变更事项广泛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对合理意见进行研究、协调、沟通,并在达成一致意见后,方进行审批。通过一年的实践,较好地维护了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深受群众拥护。
  (四)对行政审批结果作了公示规定。我局对“一书两证”和规划竣工验收审批结果通过设置显示屏、触摸屏等方式,在市局和分局的报建窗口进行了公示。对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还通过制作公示牌的方式,将建设项目的位置、规模以及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为社会监督提供了依据。
  (五)对涉及利害关系人利益的违法建筑的查处作了公开征询意见的规定。我局在对涉及利害关系人利益的违法建筑的处理过程中,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的拟处理意见,通过信函方式告之利害关系人,并在现场进行通告,公开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对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合理意见,由建设单位提出解决方案,并与利害关系人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实施处罚和完善规划手续。通过对违法建筑查处的公开征询意见,减少了利害关系人的信访案件,较好地维护了群众利益。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规划许可的相关内容作了公示规定。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的要求,并结合规划管理工作实际,我局将规划许可事项、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目录通过制作公示牌、印制宣传册、设置电子触摸屏等方式进行了公示。
  在对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的公示中,除将《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公示外,我局还对与城市规划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示,一是编制了《重庆市规划局规划管理法规汇编》,二是建立了法规信息系统,通过政府网站和“重庆市规划在线”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七)设立规划展览馆,及时向社会公开展示规划、测绘管理工作情况。规划展览馆属我市十大文化设施之一,位于人流集中的朝天门广场,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将在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规划展览馆的建成,将向社会各界和中外来宾展示我市近年来城市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同时,在展厅内还专门设置了公开征询意见的公示厅,将各类正在编制的城市规划和重大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以促进规划工作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二、主要措施
  为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有:
  (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蒋勇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办公室牵头,编制处、法规处和信息中心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在2004年7月1日前,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基本实现了政务公开,并下发了《重庆市规划局政务公开指南》,并要求各处室和分局严格执行。
  (二)推行了切实有效的政务公开制度。
  一是实行了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重大建设项目等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刊物及时、准确地进行了公开。
  二是实行了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制度。在我局制定的《重庆市规划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中,将政务公开信息分为了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对主动公开信息采取以网上公开和触屏查询系统为主,以规划展示、新闻媒体发布、公告栏公布和公示牌发布为辅的公开形式;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我局制定了《重庆市规划局政务信息目录》,并在网上进行发布,同时,公布了政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三是实行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我局确定邱建林副局长为新闻发言人。通过新闻发言人,将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的办理情况,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及时地予以发布。
  四是实行了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情况纳入了对各处室、分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我局在今年初制定了年度考核目标和考核标准,将在年终实施全面考核,并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三)注重政务公开与相关工作的结合。一是将政务公开与我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在我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改革方案中,根据《行政许可法》确定的统一管理、统一送达的原则,实行了主协办工作制度。我局按照“一次性告知”的原则和主协办工作制度的要求,将协办单位实施行政审查(审批)的事项及需要提供的要件及申请材料,在市局和分局的报建窗口都进行了公示。二是将政务公开与推进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相结合。我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重庆市规划在线”网站,将政务公开内容中能上网发布的都进行了发布,既方便了群众查询,又实现了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并通过在市局和分局办公场所设置显示屏和触摸屏,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对不能上网发布的内容,可通过向窗口工作人员咨询或查询档案的方式了解情况。三是把政务公开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相结合。我局党组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和发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要求。并自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求各处室和分局严格按照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政风行风建设要求,严格进行整改。
  三、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我局有部分工作人员把政务公开工作视为是上级安排的一项具体工作任务,认为只要按要求把需要公开的内容公开了,就完成了工作任务,没有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规划管理工作应长期遵守的准则。表现在工作中,不能自觉地按照公示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开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效能的提高。
  (二)制度建设还不够规范和完善。我局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建立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制度,但未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虽然将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情况纳入了对各处室、分局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但内容还不够全面、具体;虽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了结合,并对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但未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还需要不断地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和完善。
  (三)部分工作人员不适应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新的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存在畏难情绪。推行政务公开就是要求按照建立服务性机关的要求,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制度创新。在我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确立了“统一受理、分头审批、限时完成,集中回复”的原则,《行政许可法》中还对行政许可事项作了公示和听证的规定,对这些新的要求和规定,部分工作人员认为增加了行政成本和工作量,缺乏应有的工作热情。
  四、下步工作安排
  我局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以来,按照建设部和市委、市府的部署,初步确立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以及新的管理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与建设部和市委、市府的要求存在差距,也还不能满足群众的希望和要求,为此,我局将继续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行政许可法》、国务院下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的精神,并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改革方案,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并自觉贯彻执行。
  (二)巩固政务公开成果,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不断地进行总结和完善。我局将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扩大政务公开范围,优化政务公开形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高效快捷政府机关。我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我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改革方案确定的原则,在年底前,对去年制定的《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改革规划实施办法》、《重庆市规划局规划测绘管理公示暂行规定》、《重庆市规划局城市规划、测绘管理事项公开征询意见暂行规定》和《重庆市规划局行政许可听证暂行规定》等配套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同时,我局将按照我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改革方案确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统一受理、集中回复的工作制度。
  (四)继续推进政务网站和“重庆规划在线”网站建设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政务信息反馈机制和更新机制,及时更新城市规划各类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发布准确、全面、及时;其次,将拓展网站内容,新增规划编制、测绘、城建档案公开栏目;对可以公开的规划内容,实行上网公开;第三,结合信息化建设工作,抓好网站软、硬件建设,组织培养信息人员队伍,推进“重庆市规划在线”网站建设迈上新台阶,使之成为规划部门向社会展示形象的窗口,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
  (五)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我局将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好的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如:《重大事项通报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政务公开责任制度》、《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等。
  (六)加强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我局将充分发挥相关处室的监督、检查职能,加强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检、检查。同时,加大对信访、举报的核查力度,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对群众信访事项及时进行回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