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对政府非税收入实行统一规范管理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8-03-15

 向部门"小金库"开刀

    新华网吉林频道8月7日电(记者褚晓亮)日前,《吉林省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开始正式施行。这一部地方规章的推出,将促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走向规范化、法制化,也有利于遏止长期以来屡禁不止的部门"小金库"现象。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依法利用政府信誉、国家资源等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属于政府财政收入的一个组成部门。长期以来,由于缺少有效规范,政府非税收入作为"预算外资金"由部门自收自支,带有浓重的部门色彩,使得乱收费和滥支挪用问题比较突出,部门"小金库"现象普遍,造成数额巨大的政府非税收入在财政体外循环。

    正是针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的一系列问题,吉林省政府决定实行对非税收入的统一规范管理。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对政府非税收入将实行收缴分离,征收单位不得开设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现有的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必须全部撤消,由财政部门在代收银行开设财政专户或财政汇缴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的收缴活动。同时,统一票据管理,规范票据发放,实现对票据的印制、发放、填开、缴交、核销的全程监管。

    据了解,吉林省还将采取一系列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省财政厅正在开发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以实现财政部门、征收单位和代收银行间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信息联网,并建立对全省非税收入收缴的动态监控,这一管理系统计划于明年在全省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