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教育局启动节约型学校建设活动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更新时间:2008-03-15

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建立和健全促进节约型学校建设的长效运行机制,枣庄市日前在全市学校全面启动了节约型学校建设活动。

要求各学校在广泛宣传宣传普及节约的基本知识和方法,营造“建设节约型校园”的文化氛围,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校园风尚的同时,提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设节约型学校。

一是加强用水、用电的管理工作。枣庄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安装或更换使用节水型水阀和卫生洁具。水龙头尽量开小,用完随手关闭,坚决杜绝各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同时,建设尽量使用自然光。走廊、通道等照明需求较低的场所,尽量减少灯管数或安装自动控制开关。

二是加强办公用品管理和办公经费管理。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优势,提倡无纸化办公,尽量在电子媒体上发送通知、修改文稿,尽可能降低纸张消耗。节约使用稿纸、信封和复印纸,提倡双面用纸,对使用过复印纸尽量进行再利用。加强通讯管理,节约电话费。

三是规范图书、教辅资料和印刷资料的管理。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学习辅导资料征订的规定,各学科教辅资料需由教务处或年级段报校长室审批后统一征订,最大限度降低订价,并在扣除所有折价与回扣后再报帐。严禁教师私自征订或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

四是严格控制公用接待支出。所有公务接待须经校长批准,严格接待标准,从严控制接待规模和规格,饭菜突出地方特色,不上高档食品,不使用高档酒水。午餐严禁用酒。不准用公款宴请非工作关系客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得用公款利用工作之便,安排各种娱乐活动。

五是强化校产管理,杜绝校产流失。通过对现有校产进行严格清查、登记,签订财产保管责任书,建立健全校产管理制度。规定学校购置物品要本着“急需、够用、略有超前”的原则做好购置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凡一千元以上的采购行为,一律要经校长办公会或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进行,并要备案。严禁设备、物品浪费与重复购置。

(枣庄市教育局  胡乐彪  杨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