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设备、复印机招标公告(8-17)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07-08-14
沈 阳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询 价 采 购 邀 请 书
采购编号:CG(X)2007-0624

受沈阳市财政局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次将就"通信设备、复印机"以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本邀请书的资格要求并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CG(X)2007-0624
(2)项目名称:通信设备、复印机
(3)采购内容:
品目01
序号: 1
产品名称:基地台
技术规格:健伍QH868稳压电源室外天线20米馈线厂家销售许可或证明
数量:3
序号:2
产品名称:车载台
技术规格:健伍QH868厂家销售许可或证明
数量:15
序号: 3
产品名称:无线送受器
技术规格:motorola ptx760用 4922+4022厂家销售许可或证明
数量:18
序号:4
产品名称:差转台
技术规格:motorolaGM3688 350M常规,2信道 2个全项天线200米馈线
数量: 1
序号: 5
产品名称:传真机
技术规格:HP LJ3050Z
数量: 3
序号:6
产品名称:手持台
技术规格:motorola ptx760 双电池 厂家销售许可或证明
数量:4
序号:7
产品名称:无线送受器
技术规格:motorola ptx760plus用 4922+6729+4455厂家销售许可或证明
数量:12
序号:8
产品名称:商务
技术规格:保证可与公安350M联网使用
数量: 1

品目02
序号: 1
产品名称:复印机
技术规格:震旦AD-218 :21张/分钟,600DPI,A3幅面,首张7秒,25%-400%缩放比率,250张纸盒2个,标配打印,扫描,含双面复印器AD-504,随机碳粉一盒,原厂底座。
数量: 1
注:本次采购共分为2个品目,投标人投标时应以品目为基本投标单位,可以只投一个或几个品目也可以全部品目均投,但是必须以整品目的形式进行投标,不得再行拆分,对于拆分的报价将拒绝接受。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经销证明或取得制造厂商就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书(该授权书原件须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特别说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的可免于提供本条所要求的授权经销证明。
3、询价采购文件的免费获取:
北京时间2007年08月14日起投标人可免费获取询价采购文件。
4、投标登记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供应商库中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5、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07年08月17日 09点00分之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处,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询价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7、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和平大厦2楼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王锐
联系电话:22896653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08月14日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本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修改、补充和摘要,其内容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时,以本前附表为准。

序号 内 容
1 采购编号:CG(X)2007-0624 项目名称:通信设备、复印机
2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起30日历日内,如遇特殊情况,集中采购机构 可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
5 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第六条
6 投标报价: 投标人可就"产品需求与技术规范"中的某一品目或全部品目所包含的全部货物或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的投标报价。此报价含完成通信设备、复印机项目并将货物递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负责安装调试的全部相关费用。
7 合同价格条款:固定价格合同,以成交价为基准,无论发生政策性变化,还是发生材料价差变动均不允许调整。
8 投标文件正本为1份、副本份数为2份,共计3份。
9 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和平大厦2楼(总统大厦北行300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10 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07年08月17日 09点00分
11 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投标人须知

第一条 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
1.1 询价采购文件包括
询价采购邀请书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部分 产品需求与技术规范
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询价采购文件中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询价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如果没有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资料,没有对询价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规定,其投标报价可能被拒绝。
第二条 投标文件的构成
2.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必须按下列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并按A4纸大小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一览表※
(3)投标报价明细表※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所投产品的彩页(在社会公开发行的描述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等的印刷品)或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中文网站中公布的规格、型号和主要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或产品说明书※
(6)售后服务承诺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1)所投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经销证明或取得制造厂商就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书(该授权书原件须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特别说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的可免于提供本条所要求的授权经销证明。
(12)在沈阳地区设有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13)投标人的质量体系、环保体系和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14)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
(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2.2 上述带※号标志的报价与证明文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将作为询价小组评审专家评定投标人的业绩信誉等方面的参考。开标前集中采购机构不再另行安排资格预审,投标人的资格审核由询价小组负责,若投标人不按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上证明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并注明"只限本次投标使用,再次复印无效"等类似字样。
第三条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询价采购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以A4纸大小为标准装订成册并自编目录及页码,否则投标无效。
3.2 所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已按规定时间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年检,能够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的年检情况与经营范围,否则投标无效。
3.3 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其投标将直接被拒绝。
3.4 投标文件的构成必须满足本须知第二条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3.5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文。如有外文资料,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否则将视为该外文资料无效。
3.6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不保留小数。投标报价应包括货款、运输、税金、安装、调试、培训和相关服务等需由买方支付的所有费用,买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7 投标人可就"采购内容"中的2个品目,分别作唯一完整的投标报价。
3.8 "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的注意事项:配置应尽量详细具体,产地应明确,交货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日历日数,合计数须准确填写。
3.9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3.10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询价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第四条 对投标文件错误修正的原则及方法
1、如果投标报价表的内容与投标函或投标报价明细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2、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数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
4、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除非询价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第五条 询价采购文件的修改与澄清
5.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询价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并作为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投标人应认真审核询价采购文件及"产品需求与技术规范"中的各项技术参数,如发现所列技术参数不合理或有误,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 询价采购文件的修改与澄清将予以公布所有投标人均有义务定期登陆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集中采购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修改与澄清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
5.4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询价采购文件的修改与澄清部分进行研究,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第六条 投标保证金
6.1 本次招标采购免收投标保证金。
第七条 询价小组的组成与项目的评审
7.1 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织询价小组,询价小组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独立行使项目评审权。询价小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7.2 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地点接受投标文件。
7.3 初审条件(缺少以下任何一项的均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1)本须知第2.1条带※号标志的报价文件与证明文件;
(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必须按照本询价采购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以A4纸大小为标准装订成册并自编目录及页码。
(4)所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已按规定时间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年检,能够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的年检情况与经营范围。
(5)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7.4 询价小组将在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中按照本须知第八条规定的评审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八条 评审方法
8.1 本次评审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8.2 所谓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第九条 评审纪律
9.1 评审工作是一个重要环节,询价小组将独立进行,并将公平、公正、客观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9.2 评审过程的严格保密。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确定成交供应商建议等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9.3 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第十条 付款方式与条件
10.1 在成交供应商根据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中的规定将货物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发票(付款单位处应填写沈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其复印件和经采购人签署有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提交给沈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十(10)个工作日内,由沈阳市财政局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
10.2 余款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成交供应商将采购人签署有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政府采购项目使用情况反馈报告》提交给沈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十(10)个工作日内,由沈阳市财政局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10.3 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为三(3)个月。
第十一条 成交通知书
11.1 在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集中采购机构将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
11.2 该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重要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集中采购机构、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法律效力。集中采购机构无故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资格或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11.3 成交供应商在按照本须知第十三条规定签订合同后,集中采购机构将迅速通知其它未成交的投标人。
11.4 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资格,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否则将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和有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
12.1 本项目暂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十三条 签订合同
13.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派其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3.2 如果成交供应商不按集中采购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等要求签约或拒签合同,则按成交供应商有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理。
13.3 如果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资格将授予排名次低的投标人或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
13.4 询价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将作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做实质性改变。
第十四条 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行为及处理
14.1 以下是严重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行为: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3)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分包给他人的;
(4)成交后,成交供应商不按照询价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资格的;
(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8)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9)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10)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1)其他给政府采购活动带来不利后果的行为。
14.2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评审过程中有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行为,则由集中采购机构报请沈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禁止其1~3年内参加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14.3 造成其他损害的还应向被损害人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 成交服务费
15.1 本项目暂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第十六条 履约验收
16.1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约,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相关验收工作。
16.2 成交供应商应当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规定标准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所承建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有关工程或服务规范的要求。禁止以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参与政府采购;禁止在政府采购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禁止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提供的货物自验收之日起按国家"三包"规定或询价采购文件约定的质保条款执行。
16.3 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协助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对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检查与验收,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合格证明等文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有效性,并对自己生产或销售的货物、承建工程或者提供服务的质量等负责。
16.4 如果已要求提供样品,则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成交供应商加盖封章后封存于采购人处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作为履约验收检验的参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检验,将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选择一个或几个进行破损性检验,检验结果将与上述封存的样品对照。对于没有要求提供样品的,检验结果将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者询价采购文件规定标准进行对照,检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6.5 验收结果不符合同约定的,应当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后再行验收,并明确约定: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所提供的货物仍然达不到合同要求的,采购人可提出终止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
16.6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假冒伪劣产品等重大可疑情况的,或者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以及成交供应商在维护、维修等售后服务方面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经确认属质量等问题的,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及时与供应商进行交涉,追究违约责任;经确认属假冒伪劣产品的,应移交工商、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16.7 对于拒不配合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检查和验收,或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规定期限内所提供的货物仍然达不到合同要求或存在第16.6条款情况的,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提请沈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其处以1~3年禁止参加沈阳市政府采购的处罚。
第十七条 其他事项
17.1 如果本项目所采购的产品已停产或已断货,那么可报其升级产品或性能、规格相近的产品,但是必须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详细列示出具体差别。
17.2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0天内投标报价有效,在此期间内投标报价不得更改。
17.3 本项目的评审结果将的中标公告栏目中予以公布。
17.4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1
投 标 函

致: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通信设备、复印机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文件(采购编号:CG(X)2007-0624),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的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 投标函和投标报价一览表
2. 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售后服务承诺
3. 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交付通信设备、复印机采购项目产品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品目01 元,品目02 元,品目03 元。
(2)我们承担根据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询价采购文件澄清与修改(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0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将接受投标人须知第11条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此处需签字)
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包括电话、传真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此表中开户银行部分,如果成交将以此表中所列示的开户银行与账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该部分不允许更改。
格式 2
投 标 报 价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 单位:元(人民币)

品目号 名称 数量 投标报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01
02
03
……
投标报价总计(大写)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此处需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格式 3
投 标 报 价 明 细 表

品目号及名称: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02
03
……
投标报价总计(大写)

注:1、总价=数量×单价
2、投标产品与询价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时,必须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标明,否则视为完全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此处需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4
技 术 规 格 偏 离 表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投标文件技术指标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

我们郑重承诺本技术条款偏离表的内容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之处,并且愿意承担因不满足此条而引起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此处需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1、偏离程度请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2、证明资料请填写"见本投标文件第 页,第 行"。

格式 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的法定代表人。就参加贵中心采购编号为CG(X)2007-0624通信设备、复印机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服务,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格式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参加贵中心采购编号为CG(X)2007-0624通信设备、复印机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服务,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无转委权,特此声明。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
单 位: 部门: 职务: 。

(※此处请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此处需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7
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1、本投标人(是否保证) 提供的是原厂生产的、符合国家、行业和生产者的质量检测标准、未使用过的全新货物,附有正规的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及装箱单,并向用户交付相关资料和工具。
2、(是否免费) 送货、现场安装调试,(是否免费) 提供货物的使用、操作培训。
3、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时间)内出现非用户人为原因的故障(是否同意) 无条件(退货/调换)。
4、本项目的质保期限为: 。(是否同意) 本质保要求:质保期内出现非用户人为原因的故障免费修理,超过质保期只收维修材料费、终身负责维修。
5、(是否同意) 免费上门服务。免费上门服务的具体期限为 (时间);到达服务现场时限为 (小时)内。
6、执行"三包"的产品名称、范围及"三包"具体承诺:
(可另附表说明)

7、货物(是否保证) 是原包装且包装完好,(是否同意) 经用户单位现场监督,当场拆封、安装。
8、产品售后服务体系:
(可另附表说明) 。
9、其他优惠条件、售后服务措施或需要说明的事项:
(可另附表说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此处需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8
使用单位证明材料

致: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作为合同编号为 的买方 (使用单位全称),现对该合同的相关事项证明如下:
一、该合同另一方卖方为 (卖方单位全称)。
二、合同项目内容包括: (须列出分项明细)。
三、买方对卖方履约情况的评价:



特此证明!

使用单位全称(公章):
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使用单位联系人(签字):
使用单位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出具证明的时间: 年 月 日

格式 9
经营信誉承诺书


致: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组织的招标(CG(X)2007-0624通信设备、复印机)活动的资格审查标准规定,特向贵单位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法定代表人、财务及其他部门负责人在此日期前 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本单位在此日期前 年内未发生过责任性质量事故,未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和处罚,无任何不良纪录。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此处需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序号产品名称技术规范数量
CG(X)2007-062401 复印机震旦AD-218 :21张/分钟,600DPI,A3幅面,首张7秒,25%-400%缩放比率,250张纸盒2个,标配打印,扫描,含双面复印器AD-504,随机碳粉一盒,原厂底座。 1
CG(X)2007-062402 基地台健伍QH868稳压电源室外天线20米馈线厂家销售许可或证明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