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拍照系统设施更新招标公告(9-10)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07-08-21
大连通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委托,对大连市公安局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LCG2007-0725
二、招标内容:
1、更新自动拍照设备(包括抓拍机、闪光灯、地感线圈、通讯模块、宽带线路、金属杆、电缆、电缆井等全部相关设施) 22套;
2、PC计算机 3台;
3、公安交警专用手持电台 7部。
三、投标人的资格: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相应的供货与安装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
(二)投标人须具有在近3年内自动拍照设备安装或维护维修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须提供合同书)
(三)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07年8月21日起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通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16层7号)。
五、报名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相关业绩的合同(不少于2个)原件和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07年9月10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通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15层7号)。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2007年9月10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通 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开标。
九、招 标 人:大连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周勇 电 话:0411-83793441
十、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姜惠文 电 话:0411-62275190、62275183
传 真:0411-62275196(自动)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16层7号
公司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星海湾支行401623530808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