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信息网络将分级管理
来源:鞍山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鞍山日报消息(王鹤 记者 栗明)24日,记者获悉,为切实保障电子政务安全,我市将对重点单位的重要信息系统进行分级管理。

根据部署,我市决定从现在到9月底,凡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使用单位,都要按照“准确定级、严格审批、及时备案、认真整改、科学测评”工作要求,完成等级定级、备案、整改、测评等工作。

定级工作的主要步骤是:8月15日至25日,开展信息系统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确定定级对象;8月26日至9月15日,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和运营使用单位依据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定级指南,初步确定定级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9月16日至9月25日,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为第二级以上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到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受理备案后,要对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和备案情况进行审核、管理。2008年底前,我市在重点信息系统单位推行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