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区规范信息化项目管理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来源:中国上海 更新时间:2008-03-15

 长宁以《财政预算单位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为抓手,从预算申报的源头上规范信息化项目管理。一是统筹规划,坚持标准。以《区电子政务建设三年行动纲要》为标准,重点向统一全区基础网络设施,统一政府信息化的服务渠道,政策文档、人口、法人和地理信息四个共享数据中心以及公务员应用平台建设倾斜。二是细化措施,提高实效。调整申报内容和分类,方便各部门理解和操作。开发信息化项目管理应用系统,实行财政预算系统一口受理。三是完善制度,体现规范。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完善培训制度,将信息化管理纳入业务培训;建立档案制,保证信息化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