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正式受理网上信访事项
来源:云网 更新时间:2008-03-15

 
 

  近日,云南省公安厅本着“方便群众、快捷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在互联网上开通了网上信访渠道,接受群众对公安机关、民警的意见、建议或者提出控告、申诉、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等。公安机关此举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密切警民关系,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社会监督,并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式,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群众可以通过“网页提交”的方式在互联网上提出信访事项,输入网http://220.163.99.136/sgatXF/xfjcx.jsp即可进入提交页面。下一步,群众还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向省公安厅“厅长信箱”提出信访事项。

  需要提醒的是,信访人在网上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有明确具体的诉求、事实和理由,并注明姓名、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网上信访散布有损领导同志形象的言论等。对于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群众也可以匿名提出,公安机关为其保守秘密。

  公安机关对于有效的网上信访事项,将在30日内办结并回复。情况复杂的,可延长期限30日。期间,信访人可以通过上网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另外,群众反映的情况或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社会经济发展、改进国家机关工作或帮助破获刑事犯罪案件有贡献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