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再砍行政审批项目逐步实行“网上审批”
来源:春城晚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从9月5日起至今年底,我省将全面开展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按照便民和及时的原则,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和审批随意性。

    推行“一站式审批”

    通过我省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设定的审批项目,先由主管审批部门分类清理提出改革意见,对需要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应连同原设定的依据一并进行清理;通过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设定的审批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个别确需保留的,按照立法程序处理;对虽有法定依据,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予以取消或者调整;对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有效调节的,予以取消或者调整,其中,可由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进行自律管理的,应交给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自律管理;对通过质量认证、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予以取消或者调整;对1个审批项目多部门、多环节审批的,必须按照相同或者相近的职能由1个部门承担和权责一致的原则进行调整,可以不要的环节必须取消。

    最大限度减少审批随意性

    在这次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中,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和审批随意性。要按照便民和及时的原则,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受理、审核、决定、转出、送达等工作环节的时间和处理情况,应当有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以备监督检查。每个经办人员、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都应当按照审批工作的范围、职责、权限等要求,落实边际清晰的岗位责任。

    推行网上审批制

    凡对准入条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已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取消前置审批,由行政机关书面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应当符合的法定条件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依法加强事后监督。同时,推行网上审批制,探索建立信息化政府履行审批职能的实现模式,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管理,发展电子政务,逐步实现网上信息发布、网上咨询和网上办理,条件成熟的要逐步实行“网上审批”,使政府的监管工作更加严密、规范,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记者 李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