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一年设两个“政务公开日”
来源:大河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新华网河南频道9月10日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记者任双玲通讯员王联委)今天,洛阳市“政务公开日”制度首次启动。

    近日,洛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根据这个意见,各级各部门应公开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公开,使政务公开更加贴近群众、服务群众。

    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政府公报、公开办事指南、社会公示、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

    每年4月10日、9月10日,为洛阳全市“政务公开日”。   
 
作者:记者任双玲通讯员王联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