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法院推进信息化建设
来源:人民法院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作者: 本报记者 李经纲 韩元恒 本报通讯员 祖先海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党组一班人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以局域网为依托,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有效地提升了管理水平,规范了办案程序,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司法公正。五年来,该院审限内结案率为100%,案件发还改判率始终保持在1%以下,案件调解率均在75%以上。
    整合网络资源,实现多元监督机制“一体化”

    该院院长李勇告诉记者,运用网络实施监督的最大好处,就是扩大了监督的时空范围,畅通了监督渠道,实现了对案件和办案行为的全方位监督。

    他们的做法:一是完善“电子卷宗”,实施网上监督。该院把案件的流程情况、庭审笔录、裁判文书等相关信息全部输入微机,微机录入与办案同步,形成较为完整的电子卷宗,并运用微机网络设定多个“质检站”,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紧密结合在一起,通过微机网络随时进行监督。二是推行“电子审务”,促进公开审判。为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该院建立了互联网站,把诉讼知识和审判规章制度全部公开,便利当事人查询。为方便群众参加旁听,他们还安装了两块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开庭公告。为便于当事人查询案件的开庭时间、地点、裁判结果、执行进度等情况,他们还在立案大厅设立了电子触摸屏,并与微机网络链接,实现案件管理数据共享,保证了当事人的诉权和知情权得到真正的实现,使当事人的监督权落到实处。三是建立对话机制,实现无障碍沟通。该院结合“电子审务”的开放性特点,广泛推行诉前指导、过程告知、判后说法、案后回访、网上投诉等五项制度。

    以“智能化”管理提升审判效益

    记者在黄骅法院采访时发现,以“智能化”管理提升审判效益,已经融入到这个法院的各项工作当中。院领导对日常工作的决策与管理,有一套“领导决策辅助分析系统”为其提供数据分析。如案件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可以随时统计案件的各种数据,并对全院案件类别组成、运行态势、调解比例、各庭的工作量完成和办案质量等相关情况进行分析。数据汇总分析成为审判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案件考评,他们建立了案件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从诉讼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庭审水平、裁判文书写作等方面考核案件审判质量;从审限内结案率、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流程阶段是否超期等方面考核案件效率。文书制作,他们利用微机管理软件,制作了法律文书模板,只需要填充必要的内容就可立即生成一份格式化规范化统一的法律文书。此外,他们依托微机广域网为各法庭安装了司法文书电子签章系统,使当场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