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开展教育系统百件实事网上办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更新时间:2012-04-14

鲁教办函(2007)8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教育系统开展“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莱钢教育处:

根据《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的通知》(国信办综函[2007]126号)和省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现就我省教育系统开展“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百件实事网上办”是切实提高政府网站公共服务能力、社会认知度和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各市教育局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各市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请于9月21日前报我厅办公室。

二、各市教育局要在网站的显著位置开设“百件实事网上办”专栏,并按要求在专栏中设置子栏目(共9大项,17小项,详见附件)并发布相关信息。所发布的信息要翔实、准确,信息更新要及时。

三、各市教育局务于9月30日前完成专栏和子栏目设置、信息收集等工作,并将专栏的网络链接报我厅办公室,由我厅办公室在教育厅网站上集中发布。各市教育局和我厅网站于9月30日统一开通该服务专栏。

联系人:孙文珂,联系电话:0531-81916631,13789828506。

 

附件:“百件实事网上办”具体要求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