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推动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村通”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本报北京9月17日电 (记者刘阳)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尽早实现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网络全面覆盖城乡,9月17日,文化部与各地文化厅(局)签订了2007—2010年文化共享工程建设责任书。责任书将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核签。各地将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文化部将根据签订的责任书,逐年组织检查验收。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2002年起由文化部、财政部组织实施的一项文化创新工程。工程在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缩小东西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在会上指出,文化共享工程“十一五”期间的主要目标是以数字资源建设为核心,以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为重点,以共建共享为基本途径,全面实施文化共享工程,到2010年,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服务网络遍及所有县、乡镇,努力实现“村村通”。

  据悉,为保证共享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2007—2010年中央财政将安排补助地方专项资金24.76亿元,主要用于中西部地区县级支中心、村级基层点和数字资源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今年开始试点,2008年将全面铺开,2011年结束,总投资近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