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政务的现状问题及发展策略
来源:grp 更新时间:2012-04-13
一、我国电子政务存在的问题

  电子政务是指政府机构在其管理和服务职能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超越时间空间和部门分隔的制而构建的一个精简、高效、廉洁、公平的政府运作模式。近几年,我国电子政务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制约着我国电子政务的进一步发展。

  1.政府对电子政务的系统性及其在信息化建设当中的地位认识不够,缺乏明确的发展策略

  我国在发展电子政务方面存在不少错误认识。一种是把电子政务仅仅当作政府部门的计算机化,不重视软件的开发和政府业务流程的整合,而是用计算机系统去模仿传统的手工政务处理模式,结果很多政府部门的计算机设备成为高级打字工具,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种是简单地把电子政务等同于政府上网,以为把政府一些政策、法规、条例搬上网络就万事大吉,没有把传统的政务工具同网络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对电子政务的系统性及其在信息化建设当中的地位缺乏认识。

  2.电子政务的发展存在重新建轻整合,重电子轻政务的现象

  “电子政务”的关键是“政务”,而不是“电子”。但不少领导者只是把电子政务当成一种新技术。以为只要投资,有了硬件设备就算建成电子政务。事实上,电子政务最需要的是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否则,利益冲突无法协调,标准规范无法统一,系统无法一体化,资源(包括信息)无法共享,重复建设无法避免。因而,把电子政务落到实处的关键还是在“政务”上,电子只是为政务提供支撑和服务。提高电子政务水平的关键不在于技术,而在于对政府行为、公共管理行为的研究和改进。

  3.保障电子政务发展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

  电子政务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为了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都制定或修改了相关法律。然而,我国在保护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方面的电子政务立法一直是滞后的。我国目前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只是由行政机关对互联网管理出台了一些限制性的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化缺乏基本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如缺少政府信息公开法、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法。原有的一些法律已不能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要求。法律法规的欠缺势必阻碍电子政务建设的进程。

  4.电子政务的发展缺乏统一规划,领导机构不健全

  目前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缺乏宏观规划,国家没有提出明确的电子政务发展目标,也没有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各地电子政务的建设是各自为政,采用的标准各不相同。机构还很不健全,作用也很有限。主要表现在:一是体制不顺。如,国家信息办公室归国务院领导。但地方政府的信息办公室(或称信息中心)则有的地方归政府办公室领导,有的地方归科技部门领导,有的地方属于政府的职能部门,有的地方则成了事业单位。二是职能不清。本来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领导机构应统一领导、管理电子政务工作。但是,现在普遍担负不起这个任务。即政府对公众的电子政务和政府对企业的电子政务服务等,尚无职能部门管理。这些都是制约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重要原因。

  二、我国发展电子政务的策略分析

  1.提高认识,确立“渐进式”发展策略

  电子政务的内容是在简单(建立政府网页)到复杂(电子社区或数字城市)的发展过程当中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可以从三个维度来说明这个发展过程,即:以实施技术为特点的“电子政务功能度”、以信息交互程度为特点的“电子政务复杂度”和以满足公众需求为特点的“电子政务成熟度”。如果将政府内部各种办公信息系统作为比较基准的话,政府提供的服务可监督程度越高(包括内外监督),涉及的外部接口越多,则交互程度就越高,同时也表明电子政务越来越能为公众提供贴心的满意服务。我国电子政务发展无论是技术、信息交互程度、还是满足公众需求方面都处于低级阶段,并且缺乏短期内达到高级阶段的社会环境,因此我国在发展电子政务时应选择“渐进式”的发展战略,逐步推进我国电子政务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演化。

  2.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网络安全,促进电子政务发展发展

  电子政务,立法要先行。立法要从有利于信息技术发展、有利于电子政务开展的角度,解决电子政务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电子签名、电子支付的合法性,制定电子政务信息技术规范,并及时修改既往法律中与信息技术发展不相适应的部分。要加强政府信息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反病毒、反黑客技术,保证信息网络的安全,制定相应的管理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维护、内容和形式的规范进行必要的规定和约束,保障政府信息网络的规范、安全运行。针对电子政务的安全特性,现阶段无论是从理论层面还是应用层面,都有两种观点及操作方法。一是技术隔离,也就是把政务完全搬上网,再利用技术的手段在网上保障政府政务的安全。如多级防火墙、网络分级授权、数字签名、数据库备份等。二是物理隔离,也就是不完全依赖虚拟网络,而是采用网上与网下联合完成业务,重要的审批、授权、决策等放在网下,还是依靠传统手段来执行。很明显,两种隔离各有各的适用范围。技术隔离特别适用于事务性的政务,而物理隔离则针对安全级别较高的政府政务。目前,有关我国推行电子政务的两部法律已经在制定中并即将出台。这两部法律分别是《电子签章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法》。在我国,政府透明度不足一直是比较突出的问题,造成政府信息资源难以为社会所利用和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两部法律的出台将“会从根本上改变政府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思路,成为一场工作制度的革命”。

  3.健全领导机构,统一电子政务的发展规划

  电子政务既要跨越整个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协调各产业部门的发展与利益,同时也要平衡现有的各管理部门的利益关系,推动电子政务的难点在利益的分割上。所以,没有综合性的权威部门根本无法实施真正的电子政务工程。必须由国务院设立专门的电子政务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组织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是目前比较合适的领导机构,这对于克服地区与部门利益的限制、建设电子政务是非常必要的。各级政府的电子政务和管理机构则可先从部门之间协调开始,成立相关小组。

  4.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现电子政务全面提升

  我国正在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其目标是建立高效、廉洁、务实的政府。电子政务为政府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工具。应把政府机构改革同电子政务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对政府业务流程进行必要的重组,建立精干高效的扁平式网络化政府组织机构。为此,需要从观念、架构、应用和实施四个方面实行全面提升。

  观念提升,就是要从管理为主转到以服务为导向,还原电子政务的核心基本原则,树立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电子政务服务理念。政府的任何一个部门都是为服务人民群众而存在的。电子政务自然也应该遵循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基本原则,确立以服务为导向的思想。目前的情况是,不少政府的网络只是一个内部工作的局域网,其作用仅是内部信息的汇总,公众感受到的多是一些信息的发布,其它的服务措施基本没有。因此,我国的电子政务应该从管理为主转向以服务为导向,树立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新理念。要保证人民群众不论身在何处,都能得到公平的服务。

  架构提升就是要改变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现状,加强与不同部门的协同合作,以公民为中心,建立企业化电子政务架构。要打破原有按职能部门条块分割的架构,构建公共的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整合不同的数据资源,实现跨地域、跨部门、跨层次乃至跨边界的协同应用平台。企业化电子政务的核心是集成,它实际上是要政府借鉴企业管理和企业信息化的理念和方法,像企业为了实现经营目标,以客户为中心,调动相关研发、生产、市场、销售、支持等不同部门进行合作一样,强调政府职能的综合协作。

  应用提升就是要任务外分,政府只需专注于核心业务,并对其他进程进行适当控制,而无须事必躬亲。从这个意义上看,政府实际上就是一个超越了传统政府概念的网络化虚拟政府。

  实施提升就是要克服政府信息化中的固有障碍,以公众服务为突破口,首先选取那些容易网络化的项目,“小步快跑”,一举成功。目前我们的电子政务项目的成功率很低,究其原因,除了信息化建设的通病之外,一些政府部门的领导注重长期计划,喜欢“大项目”,重视政治影响胜于经济指标,没有竞争压力不愿变革等,都为电子政务的成功构成了障碍。

  电子政务建设的实施是十分复杂和困难的,要加强对政府部门电子服务的协同研究,制定政府部门电子服务协作规范,使各级政府部门在管理和服务时协同一致,真正实现高效率的政府管理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