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召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动员会
来源:水利部网 更新时间:2008-03-14

 

9月12日下午,水利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动员会在京召开,本次会议主要是贯彻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水利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进行部署和动员。会议由水利部办公厅副主任罗湘成主持,水利部总工、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刘宁作动员讲话,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郭启全处长就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做专题讲座,部信息办主任、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协调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蔡阳就定级工作具体安排进行了布置。部机关各司局、在京部直属各单位负责信息化工作的同志在水利部机关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流域机构分管信息化工作的负责同志、信息化工作部门、保密工作部门及有关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通过异地会商视频会议系统在流域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刘宁总工指出,近年来,水利信息化快速发展,水利信息系统在防汛指挥、决策调度、内部管理、服务公众等各个方面正发挥出显著的效益。然而,水利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的形势很严峻,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有利于在水利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同步建设信息安全设施,使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同步协调发展;有利于为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和管理提供系统性、针对性、可行性的指导和服务;有利于优化水利信息安全资源的配置;有利于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刘宁总工要求,第一,各单位要从保障信息安全、保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定级工作的重要性,要明确分管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部门,保障定级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按照统一部署,制订本单位开展定级工作的计划,落实措施,做好动员,保障定级工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第二,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等级保护的标准规范,科学定级。要根据信息系统本身的重要程度、受攻击破坏后给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准确评估和定级,要最大限度避免定级的盲目性、随意性,力争做到定级准确、科学、合理,为整改、测评、备案、监督检查等后续工作,提供可靠依据。部协调小组也将根据水利实际,综合协调、整体考虑水利信息系统的定级要素和定级结果,进行整体把握和审核。第三,各单位要在本次定级工作完成的基础上,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有关技术标准,继续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系统建设或整改、等级测评、自查自纠等后续工作。

    刘宁总工最后说,这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对推进水利信息安全和水利信息化协调发展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信息系统安全定级工作,充分认清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严峻性,深刻领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努力工作,圆满地完成这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