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立网上警务责任区制度
来源:信息时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市民举报三类情况可奖1000~2500元
  时报讯 (记者 刘妍 通讯员 林雁飞 谢联胜) 为了加强虚拟社会管理,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广东省公安厅决定从今年9月起全面实施互联网公开管理工作,建立网上警务责任区制度,在网站设置虚拟岗亭和虚拟警察,并设立网上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基金,发动群众举报网上违法犯罪。

  据悉,市民举报可采取匿名制,通过留下网名、代码、密码等身份验证方式进行举报,省公安厅将根据举报情况和案件查处结果给予1000~2500元奖励。

  据省公安厅网监处处长玉灿贤介绍,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制作和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从事赌博、诈骗、网络攻击等违法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网络违法犯罪如此猖獗,屡打不止,很大程度是由于不法分子以为网络无人管,不管做什么都不会被发现。要有效预防和打击网上违法犯罪,就必须参照现实社会的管理模式。

  玉处长表示,在网上公开布设警力和报警岗亭,开展网上巡查,接受网民举报和求助,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作用举报互联网违法犯罪。早在2005年,省公安厅已经在深圳等地开展网警工作试点,今年9月开始全省全面实施互联网公开管理工作,建立网上警务责任区制度。

  虚拟警察全面上网执勤

  据介绍,虚拟警察全面上网执勤主要包括划分网上警务责任区、设置报警岗亭和虚拟警察、网上举报界定等方面。

  划分网上警务责任区

  责任区民警负责开展网上巡查,及时发现责任区内的有害信息和违法犯罪活动。网站的管理员要协助责任区民警加强网站管理,发现有害信息和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向责任区民警举报。

  设置报警岗亭和虚拟警察

  据介绍,在重点网站首页下方设置报警岗亭(见下图圆圈处),落实24小时值班,接受网民举报。在论坛、聊天室等重点电子公告栏目页面两旁设置一男一女两名虚拟警察,男的叫“警警”,女的叫“察察”,负责24小时进行网上巡查,及时发现有害信息和违法犯罪。网民发现网上违法犯罪,或者遇到有关网络安全的问题,既可以点击报警亭岗举报违法犯罪、咨询和求助,也可以向在网上巡查的“警警”、“察察”请求帮助。

  三类情况市民可举报

  据悉,为了发动群众举报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省公安厅决定对举报的群众给予奖励。根据奖励办法的规定,凡有以下情形的,省公安厅将根据举报情况和案件查处结果给予1000~2500元奖励:一是省内网站为淫秽色情、赌博、诈骗网站和站点提供链接和广告服务的;二是本省不法分子建立淫秽色情、赌博、诈骗网站或网页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书刊、视频文件、音频文件、图片、文章等有害信息的,或者组织网上淫秽色情视频表演、视频聊天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三是利用本省服务器和虚拟空间建立淫秽色情、赌博、诈骗网站或网页,传播淫秽电子书刊、视频文件、音频文件、图片、文章等有害信息的,或者组织网上淫秽色情视频表演、视频聊天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如出现多人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按举报时间顺序对最先举报者进行奖励,或者根据举报人贡献大小分别给予奖励。

  举报方法

  市民可以通过110或者公安机关公布的其他电话举报,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登陆报警网站举报。

  广东网警网站

  www.gdnet110.cn

  www.gdnet110.gov.cn

  奖励机制

  对不法分子给予行政处罚的,奖励举报人员1000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再奖励1000元。

  对不法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举报人员1500元。其中,处以罚金2万元以上的,再奖励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