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欧盟信息社会项目成效显著
来源:中计在线 更新时间:2012-04-15

作者: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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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 Brown表示:“我对中国—欧盟信息社会项目3年来的运转情况非常满意。”

“我对中国—欧盟信息社会项目这3年来的运转情况非常满意。”在9月20日举办的一个小型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欧盟信息社会项目欧方组长Chris Brown这样说。

中国—欧盟信息社会项目是中国政府和欧盟之间的合作项目。该项目从2005年7月1日开始,到2009年6月结束。项目涉及2200万欧元投入,其中2/3来自欧盟,1/3来自中国。该项目宗旨是通过信息化推动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中欧对话与交流,推动信息化有关法律框架比较研究,并通过实施示范项目,在中央级和省级部门开展培训,起到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缩小数字鸿沟的作用。

项目进展顺利有序

Chris Brown表示,近3年来的项目运转情况让他很有成就感,项目在很多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特别是在法律法规对话和电子政务建设方面。项目组在支持中国政府制定并且实施基本的法律、法规及非法规措施,改进法律及法规环境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双方对话内容涵盖整个信息社会方面的法律框架,包括基础结构(电信法)、安全问题(信息安全法、个人数据保护法)、透明度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电子商务问题(电子签名法、电子合同法、在线版权法和在线仲裁法)以及电子政务方面的法规等。他还特别提到了2007年1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指出项目组在该法规的制定过程中与国务院法制办进行了良好的合作。

在改善电子政务方面,项目组的工作也卓有成效。Chris Brown介绍说,早在2003年,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就提出选择一些城市来做示范项目,推进电子政务活动。根据各城市提交的项目书,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欧盟两方面对项目可行性进行了评估,参考各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中部、西部协调发展等综合因素,选择包头、成都、邯郸、阳泉、烟台、西安6个城市建立了不同的示范项目,分别是公共服务系统、公共卫生应急系统、社保智能卡系统、城乡居民公共服务系统、电子政务综合服务平台和电子政务公共信息平台。

Chris Brown还谈到了项目的推广问题。他认为,所选的6个试点城市既有省会城市,又有二级城市,可以找到很好的经验推广到全国。目前项目实施已进入第三年,项目组会用越来越多的时间来做推广。首先是在省际之间做推广,比如烟台有6个示范项目,成果都已接近完成,项目组会向其他城市宣传推广。同时,项目在示范地区开发应用和平台的推广工作得到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大力支持,项目办也会选择好的实施经验向欧洲的相关组织和机构介绍。

Chris Brown没有否认推广中会面临一些由地区差异性造成的问题,但他认为示范城市的很多经验还是能在相当大的范围内推广。比如成都市实施的公共卫生应急系统,在同等规模的大城市就可以采用,当然还需要一定的改进和一定的本地化。再比如邯郸试点的市民卡,在情况相似的城市都可用。即使是类似烟台、包头政府门户网站这种本地化色彩非常突出的项目,很多大的概念比如网站架构、网站作用、网站如何被市民接受等也可应用到其他城市当中。

携手合作共创未来

“中国政府对任何信息化方面的东西都很感兴趣,愿意去尝试并将其应用到相应领域中,跟我们一起工作的专家和专业人士非常配合。”Chris Brown认为,虽然电子政务涉及政府各个部门,项目实施非常不容易,但是前两年的工作还是为电子政务打了一个很好的基础。

Chris Brown还回答了记者提出的有关中国—欧盟信息社会项目结束后的问题。他指出,即使中国—欧盟信息社会项目结束了,所有已开展的活动还会继续下去。因为电子政务系统并不是欧方来之后才做的项目,欧方的加入只是为这些系统和项目注入了一些新的内容和一些最佳实践,只是锦上添花。

同样,欧盟和中国在法律法规方面的合作也会继续下去。Chris Brown指出,欧盟和中国之间有一个信息社会的高层对话,这个高层对话已经进行了10年,而且仍会继续下去。中国—欧盟信息社会项目的顺利实施,必将进一步加大中欧在信息产业领域和信息社会建设方面的对话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