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
来源:厦门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本报讯 (记者 蓝碧霞 实习生 徐俐)昨日下午,我市召开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部署下一阶段主要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刘赐贵在会上强调,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地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公布。


    市委常委、副市长詹沧洲主持会议。会上传达了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的精神,总结了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 


    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文件更加规范。各级行政机关在发布施行重要文件或工作措施前,注意进行合法性审查。决策更加规范。进一步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等,使决策更加科学。行为更加规范。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和完善网上审批,实行重大项目现场审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执法更加规范。在全省率先完成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梳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分解任务,开展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试点,强化行政执法检查。


    刘赐贵指出,依法行政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也是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当前,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已经形成如虹的气势、强劲的态势和风清气正、人和业兴的发展趋势。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都需要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依靠法律法规来解决。必须加强依法行政,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确保程序性、合法性和公正性。刘赐贵强调,政府信息公开是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明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必将对各级、各部门的行政理念、行政体制和行政方式等产生广泛和深远的影响,我市的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积极做好条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刘赐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增强政府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政务公开是一项强制性、日常性、规范性的工作;政府信息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二是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具体职责。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并在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和政府网站免费提供。特别是要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办事公开的重要内容。三是要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确保发布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四是要加强舆论的监督作用,组织好社会评议,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质量、增强实效。行政效能监察机关要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关心、关注事项的公开情况进行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