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法院系统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来源:安徽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前言

  党的十六大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以及最高法院监督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努力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狠抓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新的发展和跨越。

  全省法院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和省委确立的“推进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安徽”的重大部署,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惩处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商审判,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强化执行工作,维护合法权益。2003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13839件,办结1135962件,涉案标的额758.9亿元;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0.6%,二审案件维持率为71.7%,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省法院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坚持执行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和谐稳定大局服务,努力实现案件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共受理执行案件约34万件,执结约32万件,结案标的额达293亿元,有效发挥了执行工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职能作用。

  全省法院积极稳妥地推进法院改革,健全完善法院工作机制,促进公正、高效司法。全面加强“两庭”建设、提速信息化建设进程、健全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夯实基层基础,为顺利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为法院工作的深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升法院整体形象。

  公正高效践行司法为民

  全省法院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一五”和“二五”改革纲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法院改革,健全完善法院工作机制,促进公正、高效司法。

  省高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最高法院关于死刑案件核准权改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制定了死刑二审案件庭审程序规范性文件,完善庭审程序,提高庭审效率,保证死刑案件质量;加强与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协调,联合下发《关于死刑案件第二审开庭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规范被告人集中羁押、指定辩护人出庭辩护和证人鉴定人出庭等问题;中、高级法院调整充实刑事审判和法警保障力量,加强刑事法官业务培训,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从2006年7月1日起,我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实行开庭审理,审结的死刑二审案件均及时报核,最高法院核准率居全国前列。

  全省法院简化和规范立案手续,实行立案、收费、排期、开庭“一站式”服务,提高工作效能,有条件的基层法院建立了电子签章系统,实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方便群众诉讼;加强立案释明工作,强化诉讼指导、风险提示和证据规则告知,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省高院制定《关于依据诉讼金额确定第一审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规范级别管辖和诉讼收费,有效地促进了民商事案件有序进行。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先后对39564件案件缓、减、免收诉讼费14393.5万元。

  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做到立案、庭审、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依据、判决理由、裁判文书、执行过程公开“八个公开”,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对立案、审判、执行到结案进行全程监控。强化审限跟踪,严控延长审限,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审限内结案;推行案件繁简分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探索普通程序简易审,建立庭前速裁机制,缩短办案周期,节约诉讼成本;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合议庭活动的若干意见》,确保合议庭审判职能的充分发挥;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促进审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深化裁判文书改革,强化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增强裁判文书的说服力;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定期进行案件质量评查、通报,提出整改意见,提高审判质量;积极开展司法鉴定制度改革,落实审判与鉴定相分离。同时,大力弘扬司法民主,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

  着力调解促进社会和谐

  五年来,全省法院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统领,以职业化建设为目标,以增强司法能力为主线,以提高综合素质为核心,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754个集体和1381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为法院工作的深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省高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意见》,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在重大问题上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并出台《巡视工作暂行办法》,强化对中级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和协管。

  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突出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活动,强化广大干警的宗旨意识、党性观念和政治理论水平;深入开展司法为民大讨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干警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打牢“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思想政治基础;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真正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落到实处。

  深入开展“建学习型法院、当学习型法官”活动,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全省法院干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69%,比2002年底提高31个百分点,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的448人,比2002年底增加224人。强化岗位技能培训,全面完成基层法官轮训任务。按年度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提高文书制作水平,一百余篇文书在全国法院裁判文书评比中获奖。

  坚持严把进人关,确保队伍的素质;建立全省法院人才库,为培养和选拔人才提供准确数据和科学依据;实行高、中级法院法官逐级选拔,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人员交流,充分调动下级法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一大批年富力强的优秀法官走上领导岗位,优化了领导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并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抓好队伍增强司法能力

  五年来,全省法院坚持重心下移、政策下倾,紧紧抓住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高度重视法院基层建设的良好机遇,加强物质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为实现审判和执行工作跨越式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全省法院大力推进“两庭”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有13个中级法院、86个基层法院新建或改扩建了审判综合大楼,新建或改建人民法庭180个,撤并人民法庭274个。目前,全省397个人民法庭中有383个已被命名为“规范化人民法庭”。在此基础上,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监督指导,深入开展创建“优秀人民法庭”活动,推动人民法庭整体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淮南市田东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十佳人民法庭”,另有4个法庭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庭”。

  全省法院结合实际,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和办公自动化水平。省高院开通了“安徽法院网”,全省17个中院、106个基层法院也基本开通了政法专网,上下级法院之间实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绝大多数中、基层法院都开通了内部局域网,一些法院实现了文件、信息传送无纸化,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办公成本。

  针对我省法院办公经费紧张、基层基础相对薄弱的状况,省高院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形成了《安徽基层法院建设情况调研报告》,为推动法院基层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并积极争取省委批转了《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意见》,有力推动了全省法院的基层基础建设;为健全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省高院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基层人民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协同有关部门督促落实,为提高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省高院还通过多种途径,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和“两庭”建设国债资金,帮助中、基层法院购置、更新办公设施,改善中、基层法院办公条件,先后为中、基层法院统一配备车辆232台,电脑、录音录像等设备4500台套,累计金额达10680万元。

  固本强基推进跨越发展

  五年来,全省法院坚持重心下移、政策下倾,紧紧抓住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高度重视法院基层建设的良好机遇,加强物质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为实现审判和执行工作跨越式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全省法院大力推进“两庭”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有13个中级法院、86个基层法院新建或改扩建了审判综合大楼,新建或改建人民法庭180个,撤并人民法庭274个。目前,全省397个人民法庭中有383个已被命名为“规范化人民法庭”。在此基础上,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监督指导,深入开展创建“优秀人民法庭”活动,推动人民法庭整体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淮南市田东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十佳人民法庭”,另有4个法庭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庭”。

  全省法院结合实际,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和办公自动化水平。省高院开通了“安徽法院网”,全省17个中院、106个基层法院也基本开通了政法专网,上下级法院之间实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绝大多数中、基层法院都开通了内部局域网,一些法院实现了文件、信息传送无纸化,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办公成本。

  针对我省法院办公经费紧张、基层基础相对薄弱的状况,省高院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形成了《安徽基层法院建设情况调研报告》,为推动法院基层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并积极争取省委批转了《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意见》,有力推动了全省法院的基层基础建设;为健全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省高院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基层人民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协同有关部门督促落实,为提高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省高院还通过多种途径,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和“两庭”建设国债资金,帮助中、基层法院购置、更新办公设施,改善中、基层法院办公条件,先后为中、基层法院统一配备车辆232台,电脑、录音录像等设备4500台套,累计金额达10680万元。

  文化育人提升法院形象

  五年来,全省法院高度重视文化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创造了有法院特色的文化育人氛围,为各项工作不断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为服务审判和执行工作、展示法官精神风貌、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省高院每年列出调研计划,明确重点调研课题,组织协调机关各部门和中、基层法院开展调研,围绕法院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一批有份量、有价值的调研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2005年,省高院中标全国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完成了《关于人民法庭建设的调研报告》并经最高法院验收合格。同时,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出台了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审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指导意见,促进审判和执行等工作。

  全省法院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宋鱼水、赵家忠、金桂兰等先进典型活动,努力营造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省高院还组织“时代先锋”赵家忠同志的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省进行巡回报告,掀起学先进、比先进的热潮。同时定期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开阔视野,丰富知识;积极开展法律适用研究和学术研讨活动,138篇论文在国家级刊物发表,95篇论文在全国获奖。并建立图书档案馆和电子阅览室,开辟院长课堂、法官学习园地等阵地,进一步完善局域网等设施,为干警研讨理论和实务搭建平台,优化文化建设环境。

  每年组织一项全省法院系统大型文体活动,分别举办了法官之歌文艺汇演、体育运动会、法官职业技能(知识)竞赛、文化建设年系列活动等,丰富广大干警文化生活,陶冶道德情操,提升思想境界。同时,加强对外司法交流,促进友好交往,宣传司法成就,展示良好形象。先后组织中央、省内主要媒体开展“司法为民基层行”、“人民法庭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集中采访活动,唱响司法为民主旋律,展示人民法院良好形象;采取公开审判、庭审直播、以案讲法、选择典型案件报道等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升社会法律信仰。特别是在省高院统一组织下,国内主流媒体深度报道并成功树立了赵家忠、李维金、姚维家等先进典型,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弘扬了司法正气,提升了法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