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推进电子政务的障碍和对策
来源:信息化建设 更新时间:2012-04-13

    电子政务,将政府管理和服务的职能转移到网络上去完成,实现了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重组优化。它的意义在于突破了传统工业时代的“多站式”政府办公模式,建立了适应网络时代的“一网式”新模式,能够向全社会提供高效优质、规范透明和全方位的管理与服务。从1998年开始,安徽省就开始着手建设电子政务工程。到目前为止,电子政务工程的基本架构已初步形成。省级党政部门网络主干带宽为千兆,百兆带宽到厅局用户,90%的省直部门建立了内部局域网,86%的省直单位建立了政府网站。全省 17 个市的政府机关也已建成内部局域网,有30%的县区建有内部网。2003年11月,安徽省还颁布了“数字安徽”建设五年规划纲要,其中,电子政务建设是一项重要内容。


    近几年,各级地方政府在电子政务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着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没有解决,阻碍了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只有引起高度重视,才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克服认识障碍,解决推进电子政务的动力问题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认识不一样,决心就不一样,措施不一样,效果也不一样。推进电子政务同样也是如此。


    领导认识是关键。目前许多地方在发展电子政务方面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电子”建设发展的很快,而“政务”跟进的速度很慢,“有电子少政务”的现象较为普遍和突出。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领导重视不够。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领导认识不到位。一些担任领导职务的人还习惯于面对面地布置工作,习惯于公文旅行、文山会海式的政务工作方式,对电子政务还不适应。相当多的领导没有认识到自己就是电子政务的最重要环节,认为电子政务是从事电子信息工作人员的事,是专家学者的事,是纯技术和手段问题,自己可以置身于外。第二,普遍紧迫感不强。传统“多站式”的办公模式仍是主要形式,有纸媒体仍普遍使用。在行政机关,从领导到普通公务员普遍感到传统办公模式没有什么不方便的,用起来“看得见、摸得着”,对推进电子政务没有紧迫感。相对于一般公务员来说,领导的紧迫感更弱。第三,工作要求无刚性。到现在为止,很少有地方政府或政府部门领导把全面推进电子政务作为一个刚性化的任务来布置,例如,刚性要求无纸化办公、刚性要求网上办公等。由于领导对电子政务无刚性要求,其他人又无权使之刚性化,电子政务便成了可做可不做的事情。


电子政务的推动力来源于“政”。所谓“政”是指政务、政府、政府领导。
    政务是电子政务的本质。电子政务是电子为载体的政务表达方式,表现的是政务活动。没有“政务”为内容的“电子”,只能是运动的物质,或者是表现技术和其它活动的载体,可以称为电子技术或电子事务,但不能叫电子政务。“政务”活动加上“电子”运动才有电子政务,所以电子政务发展的动力来源于政务的加入。


    政府是电子政务的组织者。政府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是国家事务的管理者,是政务活动的组织者、主体,推进政务电子化的任务只能由政府来实行,而不是专业技术人员。所以,政府是推动电子政务最权威的法人。相对于工业文明和法制化程度高的国家,中国各级政府行政权力范围更大,管的事更多。这是因为,一方面政府尚未完全解决“越位”的问题,另一方面,相当多的民众也习惯于政府大包大揽。工业文明程度较高的国家是“小政府、大社会”,民众参政能力强,手段也多,电子政务尚且由政府来推行,那么,中国各级政府尚在“缩小”的过程中,政府还不够“小”,社会也还不够“大”,民众参政的意识尚待提高,手段也有待扩展,这就更凸显了政府在推进电子政务中的作用。


    政府领导是决定政务活动电子化的核心动力。政府是法人,也是由自然人组成的组织。凡是组织,其活动内容及方式最终都是由“作主”的人来决定的,那么在政府中这个“主”就是领导。是否改变传统工作方式为电子方式,也只有领导才能“作主”,从操作层面上来看,政府领导是电子政务的核心动力、推动者。概言之,电子政务重在政务,政务电子化动力在政府、在政府领导。当然,从更高的层面上来看,电子政务的推动来源于社会发展对电子政务的需求,来源于生产力的发展。

    二、克服观念障碍,提高动手能力
    电子政务的主要实施者是公务员。当前,相当多的公务员对电子政务缺乏足够的热情。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传统文化观念的落后和习惯势力的影响。


    “君子动口不动手”的潜意识在作祟。由于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部分知识分子仍有“君子动口不动手”的潜意识,甚至认为什么事都自己动手有失身份,“动手者低下,动口者高贵”,“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除了琴棋书画,其它都是“淫巧之技”。这些潜意识使得一些人缺乏电子政务相关的操作技能。尤其是“领导不需要亲自动手”的观念仍有相当的市场。越是经济不发达的地方,这种观念越有市场。甚至认为领导同志开车、上网、打字等行为都是不务“政”业。存在这种观念的地方,电子政务当然就能以推进。


    “不思进取、因循守旧”的潜意识在作祟。有的公务员担心发展电子政务会对自身的既得利益构成威胁;有的担心推进电子政务会将自己淘汰出局;有的认为电子政务深不可测;还有的因为习惯势力驱使不愿意使用,或者怕改变了自己而被习惯势力所排斥。从而对电子政务产生消极抵触情绪。


    因此,推进电子政务,观念转变势在必行,应在公务员队伍中大力提倡既要“动口”又要“动手”,动口更要动手。

    三、克服普及障碍,大力提倡和宣传电子政务
    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多层次性和不平衡性,制约了电子政务的推进和普及。
    区域和时序发展的多层次性。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大,不同地区推进电子政务的时序也不同。我国沿海许多城市的个人电脑普及率与发达国家相比,落后是有限的。但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地区的电脑拥有率还相当低。有些地方有条件推进电子政务,有些地方没有条件推进电子政务;有些地方已开始普及电子政务,有些地方还刚刚开始推进电子政务。因此,电子政务普及的难度较大,同步推进的难度更大。


    社会人群知识水平的多层次性。使用电子政务需要一定的文化知识水平。一般来说,我国城市人群与农村人群文化知识水平不一样,城市人群文化知识水平较高,农村人群文化知识水平较低。即使在同一人群中,文化知识水平也有层次性。电子政务适应不同人群的难度较大。


    认知的多层次性和需求的多层次性。一般来说,农村人群对电子政务较陌生,城市人群较熟悉;文化程度较高的人需求强烈,文化程度较低的人需求较少,对电子政务的普及还难以接受。电子政务适应不同层次需求的难度较大。


    针对这些多层次性,要在社会广泛提倡和宣传电子政务。从空间上看,首先要在城市开展,在发达的地区、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农村集镇也可开展;从级次上看,市以上可以先开展,再依次往下开展。诸如此类,区别不同的情况,有条件的先开展,无条件的等条件成熟后再开展,在不能开展互动式电子政务的地方,可先普及如触摸屏之类的简单电子政务形式,等等。

    四、克服无序障碍,加强规划和组织工作
    在电子政务发展中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的一些国家,一条很重要的经验。就是应加强统一规划和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电子政务的发展。


    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组织影响电子政务的推进。电子政务工程是一项方便快捷的系统工程,目前还没有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的发展规划和职责明晰、协调有力的组织机构,各自为战,重复建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表现为标准不统一、数据不兼容、域名关联度低、信息共享性差等一系列问题,给政府工作带来新的困难,也损害了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


    加强自上而下的规划和组织工作。电子政务的推进应该是自上而下地统一规划和组织。自上而下可以从上级政府做起,也可以从下级政府做起;可以从块块做起,也可以从条条做起。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要与时俱进。


    加强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对电子政务的需求差异大,技术复杂,电子政务标准的制定与执行必然会遇到不少困难。如果没有兼容性,信息资源就不能共享,政务就难以畅通。因此,要加强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将共性的问题统一和规范起来,同时也要给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部门留有拓展空间。

    五、克服体制障碍,建立高效的政府运行机制
    电子政务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进步的产物。电子政务的推行是人类文明程度提高的表现,是行政管理体制的一次革命,反之,对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推动我国民主化、法制化进程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大势所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政府机构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电子政务最大的阻力,主要是来自政府本身,政府的人员可能是推动电子政务的动力,也可能是阻力。按照电子政务的要求,现在的政府管理职能、组织以及政务流程还不适应,各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审批过多、过滥,政府工作的程序还不够严格,政务流程还不够合理。因此,推进电子政务必须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以推进电子政务为切入点,拓宽行政体制改革的新思路,以技术创新带动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政务公开的程度不够。政府垄断信息资源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大量本应公开的政务信息被作为内参或保密文件,工作透明度低、保密文件多,确定为保密信息的内容太多。实际上绝大多数政务信息是可披露的。目前已开展的电子政务的信息量还太少、时序太滞后,许多可披露的没有披露,可披露可不披露的没有披露,尤其是人民群众真正关心而又可以披露的也没有披露,甚至严重滞后于其它介质媒体。


    本位主义较普遍。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些公务员把垄断信息资源作为一种权力占有来对待,而不愿意向社会公布信息,以强调信息安全为由“截获”本该向社会公开的有关信息,甚至以此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和个人获取好处的手段。这实际上是封建意识,也是极其自私的行为,与人民政府的宗旨、“三个代表”的要求极其对立。越是落后的地方、越是落后的年代,这种意识和现象越严重。


    电子政务的现状还不适应加入WTO的要求。中国同国际社会的接轨是全方位的接轨。同样要求在电子政务上接轨,包括行政信息共同利用、标准化,政府服务的电子化,政务文书无纸化等,各级政府需要不断适应中国加入WTO后对政务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务的参与度,按照“非歧视原则” “透明原则”和“法制统一” 原则,建设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投资环境,提高依法行政和社会服务的能力,为全面建设成新型的电子政府创造条件。

    六、克服需求障碍,加快立法工作
    随着电子政务应用的不断深入,有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将变的越来越突出,必须尽早解决。
    立法滞后阻碍了电子政务的推进。当前我国电子政务纲领性的法规尚未出台,各部门立法尚待加速进行,对于电子政务应立哪些法、如何立、如何评价及监督立法进程等都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对数字签名、数字证书、电子公文等的法律效力的认定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法规,在这种情况下,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显然是困难的。


    立法滞后问题的本质是电子政务推进不足。从立法工作的一般规律来看,立法的进程和与之相关的事物发展进程紧密相联。当前如果电子政务推进的很快,产生的纠纷不断,立法自然就会快起来,这就是恩格斯所说“批判的武器代替不了武器的批判”的论述的具体表现。


    立法的进度同社会需求成正相关关系。电子政务立法滞后正是社会和政务需求不足的表现,需求的多,立法就快,两者相辅相成,事物必然是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因此,加快立法、完善立法的根本途径是加快推进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