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进一步增强城市粮食供应保障能力
来源:国家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2-04-14

落实政策抓改革 优化调控促发展
进一步增强城市粮食供应保障能力

2007年上海市粮食工作会议日前召开 


    3月1日,上海市召开2007年上海市粮食工作会议。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的分管负责人和各区县政府分管区(县)长以及各区县粮食局、部分粮食购销公司和粮油批发市场负责人参加会议。黄浦、宝山、徐汇区粮食局在会上作交流发言。胡延照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市经委副主任、市粮食局局长陈海刚回顾总结2006年上海粮食工作,布置2007年要重点抓好的六个方面工作,一是贯彻落实本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上海粮食流通改革和发展;二是有效调控粮食供需平衡,为建设“四个中心”提供基本必需保障;三是保证市场供应稳定丰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实施科技管粮;五是依法加强粮食流通监管,规范粮食流通秩序;六是加强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胡延照副市长肯定2006年上海粮食工作稳中有进,粮源组织保持稳定有序,应对粮油价格波动及时有效,粮食行政管理依法有序。同时,胡延照副市长强调粮食工作是政策性、基础性都很强的工作,事关城市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定,要求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认真做好本市粮食工作。   

    1、坚持主动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动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上海是粮食流通主导型的大城市,主动服务于新农村建设、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确保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粮食安全供给,是粮食系统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牢牢把握掌握粮源的主动权,真正做到“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一是要发挥上海集散中心的优势,发展好粮食集散中心,有效掌握粮源,确保粮食供应。二是粮食部门要和郊区订单农业相结合,既有利于新农村建设,又有利于提高粮食质量,降低流通成本。三是要走粮食品牌道路,确保粮食优质高效安全。   

    2、坚持深化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粮食流通行业发展。上海作为粮食主销区,是全国较早实施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城市,改革成果比较显著。当前,上海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入关键时期,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16号文件和市政府今年1号文件精神,在“十一五”期间进一步推进上海粮食流通体制深化改革,推进粮食流通产业获得新发展。   

    3、坚持积极平衡供需和确保市场稳定。一是要着力与东北、江苏、安徽等粮食主产区建立和保持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二是确保本市粮食生产;三是掌握好粮食进出口,拾遗补缺。要把确保本市粮食市场供应作为粮食工作的头等大事抓实抓好。   

    胡延照副市长就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全力以赴做好2007年上海粮食工作,强调要着重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抓好粮油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民以食为天,要下最大决心,采取最严格措施,杜绝各种有问题的粮油产品进入市场,加强粮食质量监督检查和检测检验,保证质量安全、消费放心。二是抓好帮困惠民工作。要全力以赴、认认真真做好帮困粮油供应和“副补”发放工作,以优良的服务质量,良好的服务态度,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及对人民群众的关切真正落实好,努力做到帮困对象不漏一人不漏一户;另外也要做好部队和高校的粮食供应。三是抓好粮食信息化项目的建设推进。上海粮食流通行业要跟上全国粮食流通信息化和全市信息化的步伐,把粮食流通信息化建设与政府职能转变、粮食流通现代化和国家粮食安全有机结合。有关粮食仓储管理、市场监测、流通统计等各个方面的信息化项目建设,要明确责任,明确时间节点,按节点扎实推进。四是抓好市政府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各区县政府要认真贯彻市政府1号文件,认真总结这几年粮食流通改革经验,梳理完善有关政策,落实粮食行政管理相应机构、人员和经费,确保依法管粮;市有关部门也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全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狠抓政策落实,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深化粮改的经验,推进本市粮食工作整体发展。   

    胡延照副市长要求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粮食工作,切实落实粮食工作区、县长负责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会议精神,把会议部署的各项粮食工作主要任务,抓好推进,落到实处;要努力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的八个方面的优良作风,深入开展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