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发展 促和谐 全面做好2007年上海粮食工作
来源:国家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2-04-14

 

    2007年是继续深入实施“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推进本市粮食流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之年。在新的一年,上海粮食工作要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和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坚定不移推进发展、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工作基调,围绕上海加快实现“四个率先”要求和推进“四个中心”建设,突出重点,务实创新。   

    2007年上海粮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和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实现“四个率先”要求和建设“四个中心”,切实落实本市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促发展,突出重点抓改革,有效调控粮食供需平衡,着力促进粮食流通和科技发展,依法加强粮食流通监管,积极推进粮食行政管理创新,努力确保城市粮食安全和粮油市场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基本必需保障。   

    2007年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贯彻落实本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上海粮食流通改革和发展   

    当前,上海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已经进入关键时期,粮食流通行业发展也进入了重要机遇期。根据去年国务院16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制定并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1号)。全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市政府1号文件,继续深化上海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进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要按照实施意见,细化工作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区县深化改革的做法和经验,特别要关注国家粮食局联系点崇明县粮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好的做法,指导面上工作。全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对上海提出的“四个率先”的要求,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的城市特点和粮食供需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粮食流通集散优势,以提供城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基本必需保障为重点,继续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粮食流通现代化建设和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有效调控粮食供需平衡,为建设“四个中心”提供基本必需保障   

    粮食是上海建设“四个中心”的重要物质基础,要根据本市流通主导型的粮食供需平衡特点,切实抓好粮食收购、产销合作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多渠道组织落实粮源,多层次满足消费需求,尽全力确保调控有效。   

    1、继续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提升合作层次。   

    要认真贯彻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粮食产销合作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建立多形式、深层次、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一是进一步扩大与东北地区产销合作规模,同时继续巩固和发展与江苏、安徽等省的合作。二是把有资质的粮食经营加工企业择优引入产销合作平台,通过“基地+公司”等形式,试行储、加、销一体化运作,延伸产业链,提升产销合作层次。三是做好合同履约的跟踪支持工作,畅通运输,保证当年购销协议履约。   

    2、抓好粮食收购,推进收购与生产产业化衔接。   

    把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作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结合市郊粮食生产情况,鼓励有关粮食加工经营企业按照农业产业化模式经营,试行订单生产、订单收购与粮食产业化发展、储备粮轮换有机结合,有效支持农业、反哺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二是继续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正确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和收购价格走势,改善服务措施,多掌握粮源,并依法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鼓励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   

    3、继续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拓宽粮源渠道。   

     一是进一步加强粮食批发市场软硬件建设,推进管理信息化和交易规范化,提高反应准确度,提升市场功能,引导各批发市场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产销衔接,稳定吸纳粮源,年交易量保持150万吨以上(粳米交易量保持120万吨以上),实现经营上提质保量,管理上优化领先。二是进一步健全粮食零售网络,支持大的超市、卖场与市郊或主产区加强衔接,实行定点加工,定牌生产,确保粮食供应和消费安全。   

    三、保证市场供应稳定丰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要围绕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主动关注民生,认真做好粮油市场供应保障工作。一方面,面向全市近2000万人口,保证粮油供应和市场基本稳定;另一方面,面向困难群众,进一步提高粮食政策性业务工作水平。  

    1、保障日常粮油供应,确保粮油市场基本稳定。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粮源的基础作用,督促指导粮食批发商、成品粮加工企业、连锁超市等粮食经营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加强物流配送,满足本市市民家庭、高校粮油供应,确保价格和质量稳定,确保数量和品种充足。

    2、加强粮食应急管理,提高粮食应急供应保障能力。要按照《上海市粮食应急预案》要求,加强粮食应急预案落实工作。一是健全本市粮食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管理组织领导。二是深化完善粮食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和完善《粮食应急配送方案》和《本市地方储备粮应急动用预案》等相关配套预案,加快建立和完善粮源应急保障网络、粮食应急加工配送网络和粮食应急供应零售网络,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建设。  

    3、切实抓好帮困粮油供应,确保困难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确保帮困粮油供应质量安全、计量准确,维护粮油市场和社会稳定。配合市民政等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帮困粮油实物供应措施和办法,做实做好各项衔接工作;按照“就近、便民、选优”原则,会同民政、社区、街道做好帮困粮油供应商店指定工作;坚持“一货两价”,让帮困对象得实惠;继续开展以静安六店为榜样的优质服务互学赶超活动,及时总结先进示范店经验,提升帮困粮油供应工作整体水平。   

    4、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加强副补发放管理。落实市政府领导要求,积极推进副补发放工作纳入街道社会事务受理中心“一门式”服务,认真指导和协调具备条件的区县做好人员安排、业务交接、资金流程管理等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总结先进经验,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实际发放率,确保发放到手,全面推进副补发放管理工作。   

    四、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实施科技管粮   

    要立足上海发展实际和粮食工作实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信息技术和粮油实用重点技术应用,促进本市粮食科技和粮食产业发展。   

    1、依托现代信息手段,提高粮食管理信息化水平。一是推进“上海市粮食流通数据中心”建设,及时准确地采集、处理全市粮食购销调存数据,提高调控效能。二是建立和完善地方储备粮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储备粮粮情分析,增强粮食调控能力。三是推进粮油统计信息系统、粮食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和市场信息监测系统建设。要积极引导有关企业建立电子统计台帐,结合应急加工网点设置,进一步完善市、区(县)两级粮食供应监测体系和预警信息系统,做到粮食批发、零售市场和加工企业全覆盖。要以“上海市粮食流通数据中心”为主干,推进各大信息系统板块分类整合,实现数据共享,逐步建立与国家粮食局以及本市各区县、相关委办局和有关企业之间粮食信息沟通联动平台,不断提高粮食流通和管理信息化水平。   

    2、推进科技储粮和动态管粮,提高地方储备粮管理水平。一是切实按照品质指标和储存年限有序组织轮换,推进地方储备粮库质量认证,开展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积极推广绿色储粮技术,推进科技储粮,提高粮食储备质量和管理水平。二是要继续探索和完善地方储备粮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推进市级储备粮轮换电子竞价销售工作,扩大竞价销售规模;充分利用本市社会仓储资源和粮食经营加工能力,稳步推进市级储备粮“藏粮于企”工作,促进形成平时满足市场,应急调动迅速的新机制。三是加强区县储备粮管理,规范区县储备粮轮换备案工作,推动和引导区县级储备粮轮换电子竞价交易。   

    3、加快粮食物流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粮食流通现代化水平。要以外高桥粮食储备库等重大设施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本市粮食物流设施建设,加强以新型散粮储运为带动的现代粮食物流技术应用,逐步实现主要粮食物流通道的“四散化”,发挥快捷高效、节能低耗的现代粮食物流体系作用,为集散辐射粮源、促进长三角及其周边地区粮食安全服务。   

    4、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发挥龙头企业主体作用。加快构建以粮食加工、购销企业为龙头的粮食产业化体系,加强粮食深加工技术、质量检测技术等应用推广,推进实施粮食产品品牌战略,推进粮食企业收购能力与加工、经营能力相结合,与郊区100万亩设施粮田建设相结合,为本市粮食市场供应和安全提供有效保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5、落实节粮措施,推进建设节约型社会。要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部署,加强爱粮节粮宣传,结合粮食流通管理,积极推进落实收购、运输、接卸、加工、储存等环节的节粮措施,量化并严格控制各环节粮食损耗指标,使节粮工作深化、细化、制度化,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五、依法加强粮食流通监管,规范粮食流通秩序   

    要认真贯彻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完善有关制度,依法履行面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管理各项法定职责。   

    1、突出重点,依法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队伍建设,落实各区县粮食行政执法岗位,规范程序,敢于亮剑。以规范流通为重点,扎实开展粮食出入库制度、粮食经营台账和粮食流通统计报表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以及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与工商、质监、价格等部门加强沟通和联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   

    2、加强粮食质量监管,保证粮食供应安全。以粮食质量安全为重点,一是依法加强粮食收购、储存、轮换、运输活动、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和原粮的质量监管以及粮食市场的质量监管。二是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谷物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开展粮食品质判定,加强原粮卫生检查和监督检验,开展脂肪酸值的多因素分析研究,督促粮油质检站做好整改工作,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百姓放心消费。   

    3、注重提高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水平,准确反映全市粮食流通实情。一是根据国家粮食局的有关要求,继续完善本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制度,加快推进粮油统计信息化建设;二是全面完成各项粮食流通统计任务,提高统计覆盖率和信息准确度,积极做好统计分析工作,认真开展本市(全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为各级领导决策和研究粮油工业发展战略提供可靠依据。   

    六、加强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注重管理创新,提高行政效能。要紧紧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的要求,推进开展关于各项法定职责落实的评估工作以及行政执法职权分解与行政执法责任确定工作,不断加强粮食行政管理创新,积极试行行政建议、行政契约等新方式,努力做到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不缺位、不错位,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2、加快职能转变,增强服务能力。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为抓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粮食行政透明度,推进建设和运用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处理系统,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经济社会活动和公众生活的服务作用;进一步提升上海粮食网质量和功能,丰富便民服务内容,发挥窗口作用。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行政能力。坚持以提升行政能力和综合素质为重点,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夯实基础、服务基层、练好基本功。一要深入开展学习《江泽民文选》活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二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粮食业务培训,同时努力学习现代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提高综合素质;三要结合上海粮食流通管理实际,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探索完善粮食流通管理机制,寻找解决工作“瓶颈”的措施、办法和途径,推进粮食工作;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和用制度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