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
来源: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本报济南11月5日讯 今后,我省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开始施行,我省也将全面推进各级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今后,我省各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单位)要负责推动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要通过各种渠道让群众尽快了解更多信息。为进一步公开信息,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突出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记者 张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