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区域卫生规划
来源:鄞州区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2-04-14

 

    区域卫生规划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对卫生发展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卫生资源合理配置的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发展计划局、财政部、卫生部制定的《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宁波市城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04-2020》,结合我区卫生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其中涉及卫生发展规划情况的不包括东钱湖镇和梅墟街道)。
    第一章现状分析
    一、全区概况
    鄞州区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是宁波市下辖六区之一,总面积约1380平方公里,辖17个镇,4个街道,1个乡,464个行政村,50个居委会(社区居委会)。2004年底,全区户籍人口76.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1.4万人,农业人口55.3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占户籍人口的13.13%。有流动人口39.6万人。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7.97亿元,三次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5.8%、69.8%和24.4%。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46.5亿元。全社会职工人均工资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5690元和7781元。
    二、卫生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一)人群主要健康指标。2004年,全区人口出生率8.40‰,死亡率为6.0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40‰;城乡居民平均期望寿命为75.01岁;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7.49‰和35/10万。传染病发病前5位依次是感染性腹泻、流行性腮腺炎、病毒性肝炎、痢疾、肺结核,发病率分别为75.41/10万、66.00/10万、51.14/10万、44.84/10万、42.32/10万。
    (二)医疗资源
    1.医疗卫生机构数。2004年底,全区有医疗服务机构650个,其中综合医院1家(鄞州人民医院),专科医院3家(骨伤科医院、横溪口腔病防治院、皮肤病防治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卫生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下同)22家,镇乡卫生分院4家(其中大嵩卫生院属民营),社区卫生服务站33家,村卫生室481家,区疾控中心门诊部1家,各级各类医务室55家,个体诊所23家,药店坐堂27家。全区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所)。
    全区实有床位1166张,其中区级医院500张;每千人(按户籍人口计算,下同)床位数1.6张。
    2.卫生人力资源。全区共有卫技人员2212人,其中医生1512人(执业医师1046人,执业助理医师466人),注册护士591人,医护比为2.6:1。卫技人员中,副高级以上职称125人,中级职称557人,分别占总数的5.7%和25.2%,全科医生36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20.0%,专科学历占60.8%,专科以下学历占19.2%;乡镇预防保健人员147人,比例为2.1/万人。全区每千人卫生技术人员数3.1人,其中医生2.1人,护士0.8人。
    3.固定资产及医疗设备。2004年底,全区医疗机构房屋建筑面积为18.48万平方米,其中区级以上医疗机构为4.4万平方米;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固定资产为57813.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36930.0万元,专业设备20366.7万元。300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有:核磁共振(MRI)1台,螺旋(CT)2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1台,发射式计算机断层仪(ECT)1台,直线加速器(LA)1台。
    (三)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医疗服务。2004年,全区医疗机构床位平均使用率83.49%,其中区级医院114.02%;平均住院日11.8天,其中区级医院15天;门诊病人349.24万人次,住院病人31047人次,其中区级医院各占17.5%和46.1%,全区门诊住院人次比112.5:1,其中区级医院为42.7:1。
    2.卫生防疫。2004年,全区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50/10万以下,结核病防治工作连续数年保持省市先进,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在98%以上,血吸虫病、丝虫病、疟疾保持消灭或基本消灭成果。全区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5%以上,消除碘缺乏病成果不断得到巩固。全区自来水普及率98.4%,卫生厕所普及率84%,“六五”以来连续被评为全国农村改水、改厕先进县(区)。
    3.妇幼保健。自2000年开始全面启动母婴安全工程以及创建规范化儿保门诊,全区住院分娩率、孕产妇标准系统管理率接近100%,高危孕妇全部住院分娩;所有镇乡卫生院全部达到市级儿童保健规范门诊标准,0-6岁儿童系统保健覆盖率为98.7%;
    4.卫生监督工作。积极开展了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和医疗卫生的监督检测工作,监督覆盖率达100%。
    表12004年鄞州区公共卫生统计表
    项目
    指标
    项目
    指标
    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
    99.8%
    孕产妇保健覆盖率
    95.0%
    儿童保健覆盖率
    98.7%
    住院分娩率
    99.0%
    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
    85.0%
    学校卫生监督合格率
    100%
    放射卫生监测合格率
    93.3%
    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
    91.5%
    生活饮用水监测合格率
    91.0%
    (四)卫生经费。2004年全区卫生事业费总额为49706万元(不包括合作医疗经费支出),其中医疗业务支出44194万元,卫生事业经费5512万元。卫生事业经费占地方财政总支出的2.52%。户籍人口人均卫生经费78.0元。近年来,民营资本快速进入我区医疗卫生领域,从2002年至2004年,民营资本累计投入民营医疗机构基建项目5亿元。
    三、卫生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区卫生发展趋势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随着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对公共卫生应急防治体系及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二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外来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我区正面临着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的双重挑战,我区居民死因顺位前5位的依次是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脑血管病、损伤与中毒、心脏病。同时,因车辆交通事故和意外损伤引起的死亡呈现上升势头;三是当前我区18周岁以下青少年约占总人口的25%,60周岁以上老人约占总人口的13%,流动人口总数是户籍人口的50%左右。上述因素都给卫生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和工作要求。与此同时,我区卫生事业发展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能力不强。原有的传染病尚未得到完全控制,肺结核有死灰复燃的迹象,艾滋病发病和死亡呈现不断上升趋势,而SARS、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又不断出现。个别企业忽视食品卫生安全,忽视对职业卫生安全的防治,食物中毒、职业病危害隐患仍然存在。我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体系和机制尚欠完善,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高。
    (二)卫生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不适应形势发展需求,卫生资源布局不尽合理。长期以来实行的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卫生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政府不仅要管医院,还要办医院,极大地制约了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同时,当前我区医疗卫生资源相对缺乏,部分镇乡卫生院房屋陈旧狭小,设施简陋,农村医疗机构技术水平总体偏低,卫生资源相对集中于城区,医疗资源的闲置与短缺矛盾突出。
    (三)卫生人员素质偏低,人员配置不合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层次分布不够合理,学科带头人和技术拔尖人才缺乏,全科医生、疾病预防和控制医生、妇幼保健医生配置过少,难以满足群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
    (四)医疗卫生服务结构和服务模式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医疗卫生服务过于倾向疾病诊治方面,康复、保健、健康教育相对薄弱,与居民需求有一定差距,“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尚未真正形成。尤其是我区精神卫生力量薄弱,全区精神病人比率为63/万人,但精神科医生只有2名,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需求。
    (五)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区群众对各种致病因素,包括心理和行为因素还缺乏了解,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的养成率还不高。
    (六)卫生投入不足,医疗补偿不到位。政府对卫生的投入未能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卫生筹资渠道狭窄,医疗服务价格偏低,医疗补偿机制不够完善,短期内难以改变“以药养医”体制。
    第二章总体目标和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创现代化强区、建生态型鄞州”的发展战略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宗旨,以促进卫生事业发展为主题,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在保障群众基本医疗基础上,努力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全面提高医疗卫生综合保障能力。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区形成较为完善的以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镇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融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控制、医疗服务、康复治疗、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于一体的新型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健康需求。居民健康的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达到或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三、设置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要以农村基层为重点,严格控制城市医疗机构发展规划,健全急救医疗服务和传染病医疗服务体系。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便于为群众服务,保证我区广大群众享受基本医疗服务。
    (二)整体效益原则。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充分发挥医疗系统的整体功能。按医疗机构的级别、功能、任务、规模,实行标准有别、要求不同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体系。在兼顾公平、确保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优先发展优质医疗资源,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健需求。
    (三)公有制主导原则。医疗机构应坚持国家和集体举办为主、个人和其他社会团体举办为补充的原则。
    (四)确保公共卫生任务落实的原则。要建设好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医疗机构的建设,切实履行政府职责。
    (五)中西医并重原则。遵循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中西医并重,保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及资源配置。
    四、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一)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功能
    1.区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
    (1)设置要求。到2010年,全区拥有符合三级标准的综合性医院3家(鄞州人民医院、鄞州第二医院、宁波明州医院);有区中医医院(骨伤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及市精神卫生鄞州分中心等专科医院;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市急救中心鄞州分中心等区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4个。政府原则上不再新举办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一定规模和档次的专科医疗机构。
    (2)功能职责。区级医疗机构是全区医疗、教育、科研、急救四中心,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承担全区疑难病的诊治、急重症的抢救及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及业务技术指导职能。
    (3)设置规划。①鄞州人民医院,床位800张。②鄞州第二医院,一期床位300张,二期达500张。③宁波明州医院,一期床位800张,二期达1200张。④鄞州区中医医院(骨伤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由现邱隘骨伤科医院与潘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新建,设计床位150-200张。⑤鄞州妇幼保健院,由现区妇保所与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钟公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新建,设计床位100-150张。⑥区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大楼,建筑面积20500平方米,位于钟公庙街道三桥村附近。⑦卫生监督分所,在咸祥、横溪、姜山、邱隘、鄞江、集仕港新建6家卫生监督分所,总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⑧宁波市鄞州区急救分中心,在鄞州第二医院南面(现区交警大队地块)新建。⑨市精神卫生鄞州分中心由位于古林镇的宁波市鄞州慈善康复中心基础上改建,其办医主体不变,由卫生局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⑩在鄞州第二医院设相对独立的感染性疾病科。
    表2鄞州区区级医疗卫生机构规划一览表
    机构名称
    总床位数(张)
    建设情况
    建成
    时间
    一期
    二期
    鄞州人民医院
    800
    门诊部在建
    2005.12
    鄞州第二医院
    300
    500
    在建
    2006.12
    宁波明州医院
    800
    1200
    在建
    2005.12
    鄞州区妇幼保健院
    100-150
    新建(与钟公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联合新建)
    2008.6
    鄞州区中医医院(骨伤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
    150-200
    新建(与潘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新建)
    2008.12
    鄞州区疾病控制中心
    迁建
    2007.12
    鄞州区卫生监督所
    迁建
    2007.12
    宁波市鄞州区急救分中心
    新建
    2008.12
    市精神卫生鄞州分中心
    改建
    2010.12
    2.镇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设置
    (1)设置要求。
    在新城区(东起甬温铁路,西至机场公路延伸段,南临绕城高速公路,北界杭甬高速公路,用地范围74.58平方公里,计划辖区人口60万),按照每个街道或每5~10万人口设置一个由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原则,在现有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基础上,根据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适时新建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在农村,原则上每个镇(乡)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域广、人口规模超过5万的镇可酌情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卫生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2)功能职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要本着控制规模,强化特色,延伸服务的原则,以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主,主要为辖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连续的卫生服务,并受区卫生局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
    (3)设置规划。
    新城区:迁建潘火、钟公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扩建或迁建石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吴剑鸣医院)。在鄞州投资创业中心区域内新建下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暂名)。根据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适时新建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农村:迁建瞻岐、高桥、古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扩建集仕港、咸祥、横溪、鄞江、茅山、洞桥、横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表3各镇(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床位规划表
    名称
    床位
    名称
    床位
    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120
    下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名)
    0
    集仕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80
    高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0
    邱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80
    古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0
    横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80
    横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0
    鄞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80
    洞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0
    石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80
    龙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0
    宋诏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60
    云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0
    咸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40
    五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0
    茅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40
    东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0
    钟公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40
    塘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0
    樟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0
    瞻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0
    潘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0
    总计
    700张
    注:未设床位的医疗单位可以设置20张以下的急诊观察床。
    3.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设置
    (1)设置要求。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可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但人口少、服务半径小或与卫生服务中心距离较近的行政村可与相邻的行政村联合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委会按照服务人口0.5--1万人左右或按照步行十五分钟左右的距离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公里半径内原则上不设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通过对现有镇(街道)卫生院分院和部分村卫生室改建而成,也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独下设或与村委会合建,还可由现有村卫生室联合共建。现有村卫生室改建成社区卫生服务站后,原村卫生室的性质和人员身份可以保持不变。
    新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应低于100平方米。符合设置规划的现有村卫生室可以改建成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业务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
    撤村改居后,由于设置村卫生室的主体消失,村卫生室予以注销。全区不再新设村卫生室。
    (2)功能职责。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的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任务。
    村卫生室应逐步纳入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下,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为群众提供安全、就近、方便的常见病诊治服务。
    4.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的设置
    (1)设置要求。在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准入条件下,积极支持社会资源以多种形式投入举办或参与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源兴办护理院、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以及新城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兴办高水平的专科医院。
    新城区内设置专科医院要求床位80张以上;其它镇乡设置专科医院要求床位20张以上。
    以布局合理、半径适宜、利于服务的可及性原则为主,鄞州新城区0.5公里,其他地区0.3公里服务半径内不再设服务科目相同的个体诊所(该距离限制不包括与对内服务机构如厂医务室、村卫生室的距离)。本规划期内,新城区暂不设置个体诊所。鼓励在医疗资源不足的远郊、山区等地开设个体诊所。
    (2)功能职责。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的设置主要是作为公办医疗机构的有效补充,以满足群众的多元化需求,同时也有义务承担政府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指令性任务。
    (二)加强卫生人力发展
    1.总体要求。预测2010年全区常住人口80万,以每千人床位数4.5张、每千人医生数3人为标准,全区床位数将达到3600张,医生数将增至2400人。乡镇预防保健人员比例达3/万人,其中预防疾控人员比例达2/万人,妇幼保健人员达1/万人。至2010年,全区镇(乡、街道)以上卫生机构卫技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55%,专科学历达到40%。全科医生按服务人口2500人配备一名,至2010年全科医生数达到320名。
    2.区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配置要求
    (1)鄞州人民医院和鄞州第二医院卫技人员一般按每床位1.2人配备。卫技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60%以上(执业医师中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0%以上);中级及以上职称达到55%,其中高级职称达到15%。
    (2)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保所人员配备按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其中本科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中级以上职称达到42%以上。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配置要求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一般按服务人口的3‰配备,同时按床位设置等因素适当浮动,其中公共卫生人员按辖区总人口数的3/万配备。原中心级卫生院改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技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40%以上(执业医师中本科以上学历占65%以上);中级及以上职称达到29%,其中高级职称达到4%。原镇乡、街道级卫生院改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技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25%,其中医生中本科以上学历占45%;卫技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占28%,其中高级职称达到3%。
    (2)村卫生室医生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者具有在鄞州区注册的乡村医生资格。
    (三)大型设备配套建设
    1.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大型设备配置(详见下表)
    以2004年为基数,定期、定使用年限及时更新设备。同时,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医疗需求为基准,购置高档大型医疗仪器设备。
    表42010年内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大型设备配置表
    设备名称
    2005年
    2006年----2010年
    X线正电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
    明州医院
    核磁共振(MRI)
    明州医院
    鄞州第二医院
    螺旋CT
    明州医院、鄞州第二医院
    鄞州人民医院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
    明州医院
    鄞州第二医院
    发射式计算机断层仪(ECT)
    明州医院
    鄞州第二医院
    直线加速器(LA)
    鄞州人民医院、明州医院
    计算机放射成像系统(CR)
    明州医院、鄞州第二医院
    鄞州第二医院、妇幼保健院
    全数字化X线成像系统(DR)
    明州医院、鄞州第二医院
    鄞州人民医院、鄞州第二医院
    2.镇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设备更新、购置计划
    以满足基本服务需要为目标,立足于六位一体的服务需求购置设备,尽量控制高档大型设备,各医院错位发展,避免卫生资源的浪费。
    表52010年内镇(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专科医院大型设备配置表
    设备名称
    2005年
    2006年----2010年
    胃肠机
    姜山、集士港、吴剑鸣、邱隘
    500MA以上X光机
    骨伤科、宋诏桥、五乡
    潘火、望春、塘溪、横街、古林
    500MA以上摄片机
    骨伤科、横溪
    集士港、潘火、钟公庙、宋诏桥、咸祥、邱隘、鄞江、茅山、望春
    移动X光机
    骨伤科、集士港、潘火、宋诏桥、钟公庙、望春、邱隘、横溪、鄞江、咸祥、茅山
    计算机放射成像系统(CR)
    骨伤科、吴剑鸣
    姜山、集士港、潘火、宋诏桥、钟公庙、咸祥、邱隘、横溪、鄞江、茅山
    全数字化X线成像系统(DR)
    骨伤科、姜山、集仕港、吴剑鸣
    全自动生化仪
    五乡、东吴、钟公庙
    五分类血球仪
    姜山、宋诏桥
    疾控、骨伤科、集仕港、潘火、钟公庙、望春、咸祥、邱隘、横溪、鄞江、塘溪、东吴、五乡、横街、古林
    彩色B超诊断仪
    宋诏桥、古林
    骨伤科、钟公庙、望春、五乡、横街、洞桥、樟村、塘溪
    电子内镜
    望春、宋诏桥、邱隘
    姜山、集仕港、吴剑鸣、钟公庙、咸祥、鄞江、塘溪、东吴、五乡、横街、洞桥
    五、主要卫生工作指标
    1.公共卫生发展。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形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应急医疗救治体系以及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报告信息体系,进一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具体指标如下表。
    表62010年鄞州区公共卫生指标
    项目
    指标
    项目
    指标
    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
    ≥99%
    孕产妇保健覆盖率
    99%
    儿童保健覆盖率
    97%
    住院分娩率
    ≥99%
    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
    90%
    学校卫生监督合格率
    100%
    放射卫生监测合格率
    100%
    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
    100%
    生活饮用水监测合格率
    95%
    2.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绩效指标。2010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平均病床使用率达到75%,其中区级医疗机构平均达到92%;镇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及专科医院平均达到60%。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不超过11.5天,其中区级医疗机构平均不超过13天;镇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及专科医院平均不超过9天。
    第三章保障措施和监督评估
    一、加大卫生事业经费投入力度。要继续加大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其他多种形式为补充的多渠道筹措卫生资金的局面。到2010年,政府财政对卫生事业投入不低于财政正常性支出的5%。
    要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卫生费用举办卫生事业,鼓励社会办医,促进医疗机构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营利性或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举办竞争性比较强、市场机制比较完善的医疗保健服务,通过分工协作,进一步实现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深化卫生改革。各级政府要按照保障基本医疗供给和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总体要求,合理确定政府所属医疗机构的规模和数量,重点办好代表区域水平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要按照管办分离的目标要求,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三、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医战略。要切实加强对卫生系统青年人才的培养,积极引进医疗卫生学科带头人,切实加强各类卫生人才的继续教育,特别是农村社区卫生实用人才的培养,认真做好在岗人员全科医师转型培训工作,到2010年培训率要达到应培训人员的90%以上。
    四、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区域卫生规划由区政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内不同隶属关系、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卫生资源全部纳入规划范围。一是加强区域卫生规划的领导与协调组织。成立由区卫生局、区发展计划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局、区劳动社保局、区人事局、区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鄞州区区域卫生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评估、修订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区域卫生规划实施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落实好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工作。二是组织做好监督与评审工作。区域卫生规划领导小组要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制度,认真开展对规划实施的年度评审,提出修订意见,报区政府审议后执行。要注重在规划调整、实施和评估的每个过程中通过咨询程序促进非政府组织、社区和规划主要受益群体的积极参与。
    第四章附则
    一、本规划自区人民政府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
    二、本规划由区卫生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