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下月实施
来源:北京晚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12月1日《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开始实施,届时所有企业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才可以进行网上电子商务活动。

    按照《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的要求,北京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将采取措施推动企业和个人利用信息网络从事商务活动,完善信用体系和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系统,鼓励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的发展。鉴于电子交易活动出现的一些违法违规、欺诈活动,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国家和本市已有的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服务活动。

    对此,北京市信息办主任朱炎解释,对于目前个人在网络上从事的电子商务业务是否也要办理执照的问题,工商和有关部门正在对此进行研究。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个人从事电子商务的业务量非常大或者违反了条例的规定,肯定也要在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实习记者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