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政务建设透视:电子无病 政务有恙
来源:中新网 更新时间:2012-04-13

政府上网和电子政务推广以来,全国各级政府建设了3000多个公开网站,政府部门内部的电子办公系统也日趋完善,似乎可以说是成效显著。

但是,《经济参考报》的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因为缺乏长期、系统的规划,电子政务已经沦为IT厂商炒作的概念和一些部门申请经费的借口。

——“首页秀”秀不出真服务

经济参考报的报道说,通过搜索引擎找到了4万多个政务网站。在随意抽查的几个中,90%以上的首页可以显示近期的新闻信息。但是,不少数据和信息陈旧不堪,甚至几年没有更新,许多网站仍然只是“首页秀”。

浙江省政府网站的首页已更新,且政务基本公开。但是,网站只有2001年的统计数据。浙江政府网站建设机构的一位职员说,这些数据都是由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统计需要一段时间,所以更新的可能会慢一些。

打开有“大豆浸油之乡”美誉的黑龙江集贤县招商引资局网站,首先出现了“代表地方政府为外来投资者服务的专设窗口”几个大字。但网站除了公布了招商局的地址、电话外,没有其他有用信息。网站的最后修改日期居然是“1970月1月1日”。

“网页?我们早就没人管这个了,你有什么需要可以直接找办公室问嘛。”河南省郾城粮食局的工作人员对于网站为何没有更新显得十分不解。在郾城粮食局的网站上,小麦、玉米、大豆等作物的供求信息,还是2000年7月份的。

——“二人转”唱出“万亿”泡沫

电子政务目前的状况是两头热中间冷,IT厂商和政府部门追捧,而普通公众却并不感兴趣。IT厂商炒作得最厉害的时候,竟把电子政务吹成了“万亿工程”。

“两年前,电子政务还处于发展初期,经常听到的说法是:中国电子政务是‘百亿工程’;一年前,人们开始称中国电子政务为‘千亿级’工程;现今,人们又把电子政务包装成了‘万亿’工程。”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电子政务专委会主任委员施雨农教授认为,应该更加客观和现实地看待电子政务。

北京大学电子政务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杨凤春更是尖锐地指出,中国电子政务不应只是IT厂商和政府部门的“二人转”。电子政务主要是把电子技术和政府管理结合在一起。而现在,在国内电子政务建设的舞台上跳舞的,主要是政府部门和IT企业。

道理人人都明白,不转变服务观念、提升工作效率,再多的投入都不会给老百姓带来方便。一个最形象的例子是,票据打印系统升级到了近万元的“奔4”,来办事的老百姓还是得脸上堆满了笑容看公务人员翻纸牌。

“浪费大于效益。”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杜钢建对目前中国电子政务建设状况如此评价,“成本和效益不成比例,且重复性建设太多,在很多地方,电子政务工程只是被当成了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

——电子政务重在政务

浪潮软件总裁丁兆迎曾直言不讳地表示,电子政务的核心不是电子,而是政务,电子只是为政务提供支撑和服务。提高电子政务水平的关键不在于技术,而在于对政府行为、公共管理行为的研究和改进。

施雨农认为,在电子政务建设中,最大的难点在于政务改造。实施电子政务工程,不可能将现有的政府管理、运作的框架简单地搬到网络上,或者按照传统的政府管理方式,将电子手段加在其中,而是要按照市场经济和电子政务的要求,对现行的政府管理职能、组织以及行政流程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革。

国家信息化测评中心常务副主任姜奇平也认为,如果单纯为了信息化而信息化,电子政务将只是一个不成熟的工具而已。

杨凤春认为,电子政务由两个主角唱二人转的现实,实际上已经造成一些消极的后果。电子政务实际上是政府管理改进的一种形式,如果缺乏足够的支持的话,很难有实质性进展。

目前,有些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信息化已经走到了全国的前列,但是他们同时遇到的瓶颈是政府管理职能、组织以及行政流程整合的问题。政府网站暴露出来的问题只是电子政务的表面现象,而背后是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

——信息封闭有望尽快改善

是什么使电子政务沦为形象工程?这个问题很难回答。电子政务中暴露出的种种问题,例如认识问题、协调问题、沟通问题等等,无一不与利益千丝万缕地交织在一起。

电子政务中最基本的是信息透明,而做起来却非常不易。长期以来,地方政府机构的部分人员,往往利用信息的不透明,据公共信息为己有,人为地设置信息孤岛,以求利用信息垄断牟取私利。

江西省上饶县农民甘让春将各级政府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和规定汇编成册,供乡亲们查阅。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知道后予以收缴,怕农民一旦知道了相关的规定,就不再任由他们随意收缴各种本不应收取的税费。

“西方发达国家的电子政务,是在20世纪70年代以来‘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等政府改革的基础上进行的,比较容易顺理成章地推行。而我国大多数政府机构还习惯用‘内部规定’处理公共事务,很难运用网络技术和电子手段来服务公众,根本不适应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推动信息化、推动政务公开是当务之急。”吴敬琏认为。

这种信息封闭的情况,可能很快将会得到改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草案已经起草完成,草案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也就是说,如果你想要某个红头文件,不管是国务院的还是省政府的,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或损害第三方利益,你就有权利得到。而且,政府信息必须通过互联网上的官方网站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