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18部门信息公享联手围堵“老赖”
来源:哈尔滨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讯(解娟 记者 陈程)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与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建委等18个部门联合下发了《执行联动机制实施意见》,通过各部门信息共享和密切配合,共同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

  拒不执行判决将被通报

  据《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如果遇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有隐匿、转移、毁损财产及抗拒人民法院执行行为,或被执行人或法定代表人在法定执行期限内下落不明三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将向各联动单位发布被执行人名单,启动执行联动机制,由各个部门采取措施联合敦促被执行人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信息共享共同追查“老赖”

  参加联动机制的各单位将构建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利用信息资源。公安、人民银行、工商、税务、社保、房产住宅、土地等部门将向人民法院提供必要和可靠的微机终端系统,人民法院可利用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户籍、车辆档案、账户资金、工商档案、税务缴纳、社会保险、房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情况,让“老赖”财产无处藏身。

  部门联动施压被执行人

  联动机制启动后,工商部门将停止为被通报的被执行人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转让股权、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业主、企业分立合并、新设公司或分支机构等注册登记;房产住宅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租赁、抵押、作价出资、委托经营、交易、权属变更登记、建设用地审批等事项;人民银行将根据人民法院发布的被执行人名单,定期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在信贷诚信系统进行记录,供银行业评定其信用等级时参考;对长期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公安机关发现其出现的即应采取临时性控制措施,并通知人民法院派员到场处理;财政部门对纳入国家赔偿的案件,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一定数额的国家赔偿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