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参与:社会主义民主发展新动力
来源:成都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教授 裴泽庆

  提要:“有序扩大公民政治参与”,向人们宣示了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新动力。从西方民主的有益启示来看,民主理论家们看重的“协商民主”,其实就是公民政治参与的化身。从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内在要求来看,公民参与本身就是马克思主义非国家形态民主的重要范畴。从我国民主政治实践的理性升华来看,不断扩大公民参与,是社会主义民主向纵深发展的动力所在。

  民主,凝结了人类的政治智慧,展现了人类政治生活的价值理性;社会主义民主,高扬起了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物质和精神力量,第一次使工人阶级的政治理想变为了政治现实。然而,当苏共亡党、东欧剧变时,不由使我们困惑: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是什么?动力在哪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和实践,给出了一系列强有力的回答!就在2007年金秋,站在历史新起点上的中国共产党人,又在党的报告中郑重书写:有序扩大公民政治参与。论断虽短,却掷地有声,它向人们宣示了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新动力,社会主义民主将会因此而生机勃发。理解这一点,需从以下三个视角加以透视。

  视角一:西方民主的有益启示。总体说来,现代意义的民主属舶来品。尽管西方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有着本质区别,但却不能因此而忽视它的价值。发端于2000多年前的古希腊城邦民主,首先在词源学意义上开启了民主的重要价值:多数人的权力,并且以此规制着古典民主的理论脉络。资本主义进入到国家垄断时期的19世纪末时,古典民主理论开始受到以精英民主为代表的民主理论全方位的质疑和挑战,民主一度被认为是“少数人的权力”。直到20世纪中后期,民主价值之争又回到了历史原点:民主是多数人的权力。不过,这时的争论焦点开始聚焦于实质民主和程序民主两个领域:一边重视状态和权利,一边强调过程和程序。20世纪90年代以降,包括罗尔斯、哈贝马斯在内的民主理论家,似乎更愿意相信在传统的选举式民主之外,还有一种更为重要的民主范式和领域,这就是建立在公民充分参与之上的协商民主。他们认为,协商民主是基于公民实践理性之上的一种决策机制。其实毋宁说,协商民主就是公民政治参与的化身。一定意义上讲,它是社会信息化条件下公民利益分化、权利彰显、信息分享的产物。当我国的改革发展进入到全面参与全球化的新阶段后,公民参与理论和实践的新发展不能不引起执政党的高度关注。

  视角二: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内在要求。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民主有国家形态和非国家形态之分。被称为国家形态的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主要履行的是统治职能。我们经常引用的“工人阶级的第一位任务是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说的就是这种意义上的民主。而被称为非国家形态的民主,具有广泛的社会属性,主要履行的是管理和治理职能。在不存在阶级斗争(如原始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或虽存在阶级斗争但已不是社会生活的主要矛盾(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里,这种形式的民主无时不有、无处不在。这是因为,在利益日益分化的现代社会里,惟有民主才能有效化解利益矛盾、解决利益争端、协调利益关系。既然这种形式的民主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协调和矛盾化解机制,那么毫无疑问,所有的利益攸关方都有理由而且必须参与到民主过程里。把这样一种过程上升到理论形态,就是公民的政治参与机制。由此看来,公民参与本身就是马克思主义非国家形态民主的重要范畴,自然也是其内在要求。

  视角三:我国民主政治实践的理性升华。民主需要实践,这不言自明。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洗礼,我们终于争得了民主,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国体。建基于此的内在逻辑理应是适时适度地发展非国家形态的民主。遗憾的是,囿于复杂的历史条件,在一个时期内,不但非国家形态的民主没有被纳入利益协调和矛盾化解的正确轨道,反而在很大程度上被赋予了无序的“大民主”的外壳,以致沦为“多数人的暴政”的牺牲品。“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正是基于正反经验的反思而发出的呐喊,也是开启民主政治新时代的政治宣言。经过29年的实践和创新,社会主义民主大旗上新篇迭出。从“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从“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到“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到“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理念的每一次升华,价值的每一次提升,无不昭示着执政党与时俱进的新思维,预示着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展示着民主发展的新前景,“有序扩大公民政治参与”呼之欲出。毕竟,只有在广泛而真实的参与中,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决策权、监督权才有最可靠的技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才有最坚实的制度支撑。不断扩大公民参与,是社会主义民主向纵深发展的动力所在。